怀宁县中医医院石牌分院(怀宁县石牌中心卫生院)配电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怀宁县中医医院石牌分院(怀宁县石牌中心卫生院)配电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1-156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中医医院石牌分院(怀宁县石牌中心卫生院)配电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庆恒通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73号

成交价格:*******.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怀宁县中医医院石牌分院(怀宁县石牌中心卫生院)配电工程

建设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成交价格:*******.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程为节、黄庆友、孙章节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1、安庆恒通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现场评审,该供应商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采购需求。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该供应商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2、安庆信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供应商经营范围广泛,且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符合本次项目采购需求。

3、安徽振宁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该供应商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并且具有丰富的经营经验,故推荐为本次项目供应商。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石牌中医院、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石牌中心卫生院

地 址:怀宁县石牌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光

电  话:****-*******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院 电工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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