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合作运营中标公告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合作运营中标公告
一、代理机构编号:HNBZ-2021-117号
二、项目名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合作运营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合作运营;
2、代理机构编号:HNBZ-2021-117号;
3、招标目的:提升企业的项目实施能力和水平,更好的促进业务发展,拓展合作伙伴的范围,合作共赢。本次招合作伙伴(4家);
4、服务地点:洛阳市;
四、中标信息
1.第一中标人名称:洛阳市杜红伟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洛阳市老城区警安花园小区西14号商铺
2.第二中标人名称:洛阳路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汉宫路中段大路口村村委会215室
3.第三中标人名称:河南大一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河回族区中州东路东段69号66幢2-1404
4.第四中标人名称:河南省天恒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龙裕路1号国家大学科技园2号楼1单元603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被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洛阳市?河回族区夹马营路55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河南省?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A区4号楼1106、1107、1112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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