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路东段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征求意见公告

杨金路东段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征求意见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杨金路东段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示如下,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提出修改建议。

修改建议应于 2014年3月7日16: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项目名称:杨金路东段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JSC2014-G-3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董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303房间

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5日

http://www.hnzhaobiao.com/news1/2014-3-5/575785.html
杨金路东段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C2014-G-31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 踏勘现场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踏勘现场。如果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踏勘项目现场。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9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汇总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将在定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以转账形式退还,不退还第三方单位(凭收据原件,提供公司对公账户)。3.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投标人须携带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及保证金收据(以上均必须提供原件)到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退还保证金,提供公司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退还,不退还第三方单位。3.4.5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3.4.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消投标;3.4.5.2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3.4.5.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撤销合同的;3.4.5.4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开标现场带原件)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所投标段”和“2014年**月**日9时开标前不准启封”等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填写投标人签到表。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并记录在案;(5)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方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委会根据得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每个标段的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金水区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招标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项目及服务予以增减。7.3.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其中企业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判定依据为最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判定依据为缴纳统筹人员总数。根据郑财购〔2013〕1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应提供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以投标人提供的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为准。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可以当地市级以上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并经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信用报告为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委会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外,还将考虑量化以下因素:1.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投标报价对需方最有利;1.4投标人的现场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履行合同的能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1.5投标人对服务及其他优惠条件的承诺。2评标办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书,由评委根据计分标准打分。计分标准:一、投标报价:45分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评审时给予中型企业3%的价格扣除,给予小型或微利企业6%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符合条件的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不累计,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标价)。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代理国内外大型企业产品的,均不得统计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用评标价参与评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含5),按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小于5家(不含5),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中间值按比例内插。二、施工组织设计(0-35分)A、投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0-30分)(1) 主要施工方案(0-5分)(2)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0-2分)(3)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0-2分)(4) 劳动力安排计划(0-2分)(5)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 (6)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7) 确保工程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8) 确保工程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9)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0-2分)(10) 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0-2分)(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0-2分)(12)雨季施工质量、防护和进度的具体措施(0-2分)B、主材单价分析(0-5分)主要材料综合单价合理性分析(0-5分)三、质量、服务承诺(0-8分)A养护期内的质量承诺(0—3分)B养护期外的质量承诺。(0—3分)C其它优惠服务承诺。(0—2分)四、企业综合实力、业绩10分1、项目经理2011年以来业绩0-5分投标人项目经理2011年以来有类似绿化工程的业绩,合同额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每个合同1分,最多得2分;合同额在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每个合同1.5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合同不重复计分),以同时出据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为准,合同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在建工程不加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0-1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工程师的得0.5分。3、人员配备、专业配套、具有相关岗位证书的得0-2分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每少一人的扣0.5分,扣完为止。4、项目经理部的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含项目技术负责人)配置合理、齐全,具有中高级职称得0-2分项目经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中每有1个高级职称的加1分,每有1个中级职称的加0.5分,加满为止。(以上合同、验收报告和人员证书开标现场带原件,投标文件中附相对应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五、企业信用等级报告(2分)A至AAA等级的投标企业得2分;B至BBB等级的投标企业得1分;C至CCC等级的投标企业得负1分;对投标人在投标时未提供其信用等级报告的,得负2分。开标现场提供信用报告原件,标书中附相应的复印件,现场未提供原件者,视为未提供信用报告。计分方法:以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计分(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仍有得分相同者,则按小数点后三位计算比较,以此类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规定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7)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委托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8)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10)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控制预算价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每个标段的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需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项目名称),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l)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供方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为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合格商品,售后服务要求按照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的条款制定。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合同金额的90%,养护期(两年)满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清合同余额。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_日历天。9.竣工决算以审计结果作为最终付款依据。10.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_日 年月_日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2.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3.工程量清单 (另附)第五章图纸 (另附)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汇总表三、授权委托书四、资格声明函五、己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质量承诺及服务承诺八、项目管理机构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资格审查资料十三、合同业绩十四、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们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7.我们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投标人所投标段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工期 (日历天)投标质量养护年限项目经理姓名专业资质证号备注投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JSC2014-G-31的招标采购杨金路东段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职务:单位名称(公章):地址: 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接受贵方招标编号:JSC2014-G-31号的投标邀请,自愿参加投标,现递交下列文件并保证所有陈述是正确、有效的: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注:以上证件开标现场带原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电话: 传真:时间: 年 月日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己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七、质量承诺及服务承诺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维护时间、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护单位名称、地点。2、质量保证措施。3、本次投标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经办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十二、资格审查资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十三、合同业绩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工程合同、验收报告、承担本次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开标现场带原件)十四、企业信用等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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