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项目(二次)的合同公告-XJCY-2021-FW-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项目(二次)的合同公告-XJCY-2021-FW-1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项目(二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XJCY-2021-FW-1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北路12号
联系方式:********341
供应商(乙方):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133号城建大厦17楼
联系方式:133*****73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项目(二次)
数量:1
单价(元):118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主要负责日常法律咨询、合同文书业务、参与重大决策、诉讼、仲裁案件的处理、现场值班、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
服务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律师执业证书(包含人员证书、简介、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记录),律师团队人员资料(包含人员证书、简介、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日
服务标准:拟派1名具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为主办律师,该名律师执业资格15年及以上、由熟悉相关业务、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具有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投标人拟派3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法律顾问,具有5年及以上连续执业经验,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具有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2.合同金额(元):118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8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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