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巴挂【2021】005
巴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巴挂【2021】005
巴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巴挂〔2021〕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巴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现场挂牌方式分别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特别说明:1、BG*******号地块和BG*******号地块须分别申请报名、整体竞买。2、各地块公示面积以实测为准,成交后,如实际面积有所差异,也不能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成交价款等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及欠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2、意向竞买人须持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缴纳凭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方可报名。 3、上述BG*******号地块成交价款的余款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缴清,同时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BG*******号地块和BG*******号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缴清。竞得人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交付土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地块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四、起始价、保证金、加价幅度: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3日到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13日到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拍卖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和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1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场摘牌仪式定于2021年12月15日10时00分在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BP*******号地块:2021年12月03日10时00分至2021年12月15日10时00分 BP*******号地:2021年12月03日10时00分至2021年12月15日10时00分 BP*******号地:2021年12月03日10时00分至2021年12月15日10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保证金交款帐户: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1.收 款 人:巴东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东西阳坡支行 账 号:177*****040001350 挂牌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行恩施临江支行 注意事项: 1.竞买保证金和拍卖保证金必须从竞买申请人单位银行账户交纳,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通过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法定代表人账户交纳,属自然人的必须从本人个人帐户交纳,否则视作竞买保证金和拍卖保证金交纳无效,导致竞买保证金和拍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2.转账时必须注明用途:巴东县** 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和巴东县** 号地块拍卖保证金; 3.转账并确定到账后,在申请截止时间以前携带交款凭证到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9*****829 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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