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横店段圆明园至湖溪大桥治理工程标段Ⅱ中标结果
南江横店段圆明园至湖溪大桥治理工程标段Ⅱ中标结果
招标代理:-
业主名称:-
2014 第(036)号
东阳市南江横店段圆明园至湖溪大桥治理工程标段Ⅱ施工于2014年3月5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东阳市南江横店段圆明园至湖溪大桥治理工程标段Ⅱ | 招标人 | 东阳市横店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员 | 许炜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工期 | ||||
1 | 浙江鸿翔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周黄杰 | 12 个月 | |||||
2 | 义乌市正邦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骆华能 | 12 个月 | |||||
3 | 江山市冠龙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黄亮亮 | 12 个月 |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废标依据 | |||||
1 | 宁波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7 要求提供扫描件 | 招标文件第 3 章 2.1 ( 5 )项 |
本公示期限为三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请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联系电话****-********,投诉书及投诉证明材料清单样式请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凡超过投诉时限及投诉人未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东阳市横店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4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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