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韶山市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承希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1】038号

(3)项目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则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2元

大写:贰佰贰拾伍万柒仟零肆拾叁元肆角贰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

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中标金额

1

货物

湖南承希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投标应文件

1

*******.42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且验收合格,保证于2021年8月200日前移交甲方使用。

地点:韶山学校高新校区。

方式:包工包料。

4.付款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额30%做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7%,余额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配置清单(详见附件货物详单)。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尾款时止(有关保修条款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采购人2份,供应商2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7月12日

,

甲方:(公章)韶山市教育局乙方:(公章)湖南承希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标签: 平台建设 智慧教育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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