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关于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企业供餐采购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关于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企业供餐采购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CZC2021-G1-30004-GXRC

二、项目名称: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企业供餐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林县华嘉食品批发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西林县八达镇欧艺商城A栋一楼S-13号

被投诉人: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80号

被投诉人∶广西睿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66号半岛融园一期9号楼2单元9-2-50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企业供餐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1-G1-30004-GXRC”的采购活动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1年2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诉人2月19日补正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本机关同日正式受理了投诉人西林县华嘉食品批发配送有限公司的投诉,并按规定向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项(P7页及P18页)规定“4、为有效降低风险,保证供应食品的安全,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可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存储场地信息……,报执法部门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评审细则F1、F2(P42页)质量服务分要求“提供货物的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所达标准等”。存在歧视排斥中小企业,评审因素没有细化和量化评分标准,存在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评审细则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班子人员配备(F3)仓储实力分(F5)(P43/44页)“项目实施人员人数”、“投标人在防城港市内自有配送中心”并以面积大小作为评分依据,要求供应商出具具体详细的证明材料。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和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评审细则拟投入本项目的业绩或荣誉分(F6)(P60页)“1、业绩分:投标人在2016年至今有食品配送类似本项目政府采购业绩的,每有一项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得0.5分,……。”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投诉事项1、2、3成立,投诉事项4部分成立。投诉成立的事项,可能影响本项目的采购结果,责令被投诉人按政府采购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

2021年2月2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一、项目编号:FCZC2021-G1-30004-GXRC

二、项目名称: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企业供餐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林县华嘉食品批发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西林县八达镇欧艺商城A栋一楼S-13号

被投诉人: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80号

被投诉人∶广西睿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66号半岛融园一期9号楼2单元9-2-50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企业供餐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1-G1-30004-GXRC”的采购活动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1年2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诉人2月19日补正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本机关同日正式受理了投诉人西林县华嘉食品批发配送有限公司的投诉,并按规定向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项(P7页及P18页)规定“4、为有效降低风险,保证供应食品的安全,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可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存储场地信息……,报执法部门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评审细则F1、F2(P42页)质量服务分要求“提供货物的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所达标准等”。存在歧视排斥中小企业,评审因素没有细化和量化评分标准,存在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评审细则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班子人员配备(F3)仓储实力分(F5)(P43/44页)“项目实施人员人数”、“投标人在防城港市内自有配送中心”并以面积大小作为评分依据,要求供应商出具具体详细的证明材料。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和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评审细则拟投入本项目的业绩或荣誉分(F6)(P60页)“1、业绩分:投标人在2016年至今有食品配送类似本项目政府采购业绩的,每有一项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得0.5分,……。”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投诉事项1、2、3成立,投诉事项4部分成立。投诉成立的事项,可能影响本项目的采购结果,责令被投诉人按政府采购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防城港市防城区财政局

2021年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义务教育 科学技术局 学生营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