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审计结果公告

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审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审计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11-16 至 2021-11-17
撰写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14-00268

二、项目名称: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

供应商名称:辽宁宁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海街72号4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

服务类

名称:C0803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 1.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集体年度财务收支和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村集体土地和资产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集体资源资产承包、出租、出售和集体投资的生产公益事业工程项目进入纳入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公开交易情况。 2.涉及本村范围的各类惠农项目落实和补贴发放情况。 3.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账务分离情况。 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外资产、债权和债务。 账外资产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但没有在财务账上反映的,使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资产。 账外债权和债务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不实,未将隐形债权债务及时纳入账内,导致资产流失,债务失真。 5.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 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全资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被投资企业。

服务要求:为全面掌握农村集体土地和资产管理真实情况,防止农村集体资产被侵占,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按照沈阳市《关于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要求,拟用三年的时间对于洪区13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村集体资产财务审计。2021年拟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第一年4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财产进行审计。

服务时间:履约(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12月末(--2021.12.31)前完成全部审计任务。

服务标准: 1.审计程序要符合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辽宁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及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 2.审计过程及报告要正确使用审计文书。查出的问题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恰当。 3.以村为单位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 4.审计项目全部完成,出具审计报告(40份)、审计意见,验收合格后支付审计资金。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璐、姜蕾、刘衍祥、杨吉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洪湖街19-5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268招标文件—已修改.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

供应商名称:辽宁宁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1.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2.jp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体经济 审计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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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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