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等站内墙面及站台落地广告灯箱媒体画面制作及安装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宁德等站内墙面及站台落地广告灯箱媒体画面制作及安装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宁德等站内墙面及站台落地广告灯箱媒体画面制作及安装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宁德、福鼎、福安、霞浦、太姥山站,站内墙面及站台落地广告灯箱媒体画面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NTWGZ-2021-46)已评审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编号 | 评标方法 | 中标金额 | 中标候选人 |
NTWGZ-2021-46 | 最低价中标 | 3.98万元 | 福建优视互联传媒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9日,在公示期间,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招标办:****-********、150*****784
电子邮箱:ntwgzbb@163.com
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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