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随机一公开”抽检结果公示――梧州市林业局关于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情况通报
两随机一公开”抽检结果公示――梧州市林业局关于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情况通报
“两随机一公开”抽检结果公示――
梧州市林业局关于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情况通报
为了扎实做好我市林草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集中查处制售假劣林草种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林草种苗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和激励创新创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林农、市场主体及植物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开展2021年广西“质量月”活动和梧州市《2021年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9月16~17日,市林木种苗站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通过广西“两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了7个主要造林苗圃进行检查,占全市主要造林苗圃总数97个的7.2%。现将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查处各种制售假劣林草种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交易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林农、植物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检查行动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行动主要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植物新品种、制售假冒伪劣种苗以及无证、无档案、未批先推等违法行为。以林草重点工程使用的种苗为重点对象,检查其林木种苗标签制度执行情况和苗木生产经营档案建立情况、育苗质量、种苗来源、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超许可证范围生产经营。进一步加大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日常巡查,提高暗访排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严把造林绿化种苗质量关。同时,市种苗站还对被抽检的苗圃在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检查行动情况
本次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选取抽检对象及参加专项行动的执法人员。经平台随机抽取本次行动对象共有7个,分别是:①藤县古龙黄敏永八角种苗基地。②藤县福进大红八角种植专业合作社。③藤县古龙春雨八角种植专业合作社。④广西梧州市精茂绿化公司。⑤富万苗圃。⑥梧州市志成绿化有限公司。⑦苍梧县旺甫镇李浩元苗木基地。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为:范伟胤、甘琪、刘瑞文。专项行动检查结果如下:
经检查,随机抽检的7个主要造林苗圃证照齐全,种子来源清晰,品种清楚,苗木生产销售去向清楚,基本上都建立了苗木生产经营档案,全部严格执行苗木标签制度,100%使用林木种苗标签。检查中没有发现无证经营和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7个苗圃都落实了专人负责安全生产。
四、存在问题
(一)生产经营档案规范性有待提高,没有分系建立育苗生产档案,生产档案没有按年度建档,如:藤县古龙黄敏永八角种植基地、藤县古龙春雨八角种植专业合作社、苍梧县旺甫镇李浩元苗木基地。
(二)苗圃育苗地田间管护不到位,苗木虽然分区培育,但没有设置品种标识牌。如:藤县古龙黄敏永八角种植基地、藤县古龙春雨八角种植专业合作社、藤县福进大红八角种植专业合作社。
(三)苗木标签书写不规范,填写内容有缺漏。如:藤县古龙春雨八角种植专业合作社。
五、建议
(一)各县(市、区)林业种苗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苗圃的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苗圃完善生产经营档案和规范填写苗木标签,并做好整改的监督跟踪工作。
(二)指导督促苗圃业主做好田间管理工作,加强育苗技术管护及分级,分区分系育苗,建立品种标识牌,提高苗木质量。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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