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二次)成交公告
根据要求,采购人于2021年10月15日10:00对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二次)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名称: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二次)。
二、采购预算:0万元
三、采购内容:
1、采购机关零星维修服务协议供应商一家,负责检察院日常零星维修,服务期限为两年;
2、零星维修的范围:单项维修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采购人指定的施工项目,包括天花板、墙面、地面及小型水电抢修、家具等办公设备的维修等,以及临时劳务用工的服务。5万元至60万元的维修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确定采购方式,可以直接指定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进行维修,也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重新组织采购。
3、服务地点:宜昌市检察院院内。
4、服务要求:需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采购人项目,并且保证随叫随到,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任务。
5、质保期:防水部分5年,装饰装修部分2年,其余部分1年。
6、工期:由采购人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四、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21年10月15日10:00
询价地点:宜昌市人民检察院3号楼3207办公室
询价小组成员:张光军 李振兴 邓瑞昌
监督人员:黄祖坤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宜昌中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起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宇
联系方式:177*****199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9号
二Ο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标签: 零星维修 供应商 检察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