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偃师区部分路段机非隔离护栏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偃师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偃师区部分路段机非隔离护栏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偃师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偃师区部分路段机非隔离护栏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12: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32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部分路段机非隔离护栏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01

偃师区部分路段机非隔离护栏采购安装项目

洛阳天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2幢2-703

*******.00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单牡丹机非护

睿曼

800*3120mm

3300

307.5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晓华(组长),王国岭,岳玲玲。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5307.78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偃师区中州大道7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1208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河南恒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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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隔离护栏 交通警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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