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DY-********0009-1 采购人(全称):中共长沙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管理中心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管理中心平台运维服务 | 其他服务 | 平台融合,实现“统一平台、共同受理、归口承办”,推进高效服务,让群众办事由“多头跑路”向“一站办结”转变。 | 项 | 1 | 697000 | 合计金额小写: 697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玖万柒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金额:陆拾玖万柒仟圆整(¥697000.00元) 金额明细: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运维经费分项目详表 一、费用总表 项目 | 描述 | 预算(万元/年) | 1、“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的红网云服务(平台运行的基础设施续租服务) | 5.2 | 2、“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技术支撑及数据信息服务 | 22 | 3、平台运维服务 | 42.5 | 总计:69.7万元 |
二、分项明细表 (一)“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的红网云服务(平台运行的基础设施续租服务) 项目 | 工作内容 | 单价(万) | 数量 | 时间(月) | 备注 | 金额(万) | 1 | 云服务器(标准型S1 4核8G)云服务器数据盘(普通云硬盘,30元/100G/月,总容量500G)主机安全(云镜 3元/每台云服务器/每天) | 0.061 | 3 | 12 | 每台服务器对应有数据盘和主机安全服务,价格不会随着用户增加而改变 | 2.196 | 2 | 云数据库(MySQL 高IO版 16000MB/100GB/18000QPS 主从版,最大支持7从) | 0.1704 | 1 | 12 | 新增只读从库会产生额外费用 | 2.0448 | 3 | 负载均衡(公网应用型 0.02元/小时)按月算 | 0.00144 | 1 | 12 | 不会有额外费用产生 | 0.01728 | 4 | 云存储Redis(8G主从版)云缓存Memcached(2G内存 4元/天) | 0.0605 | 1 | 12 | 不会有额外费用产生 | 0.7260 | 5 | 100M公网带宽(0.8元/G 每月预估 150G ) | 0.00012 | 150 | 12 | 会随着用户增加,费用也会增加 | 0.216 | 合 计: | 5.20008 |
(二)平台数据接口维护 项目 | 描 述 | 单价(万元)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技术支撑维护;包括①平台日常运维操作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撑;②平台系统功能迭代升级;③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官网的整体功能维护及升级;④涉及到重点工作的专题专栏、H5设计与开发,年度不少于3次。 | 12 | 1 | 12 | 2 | 数据信息服务;以红网百信呼声、问政湖南数据为基础,包括对长沙县书记、县长信箱,长沙县12345市民热线等长沙县网上群众数据进行相关接口整合、维护及各平台本身数据信息服务。 | 10 | 1 | 10 | 合 计: | 22 |
(三)平台运维服务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预算(万元) | 网民留言受理、办理 | 红网问政湖南县委书记信箱、市委书记信箱,百姓呼声、微星沙等平台留言的审核、转办,一年处理相关留言1.2万条 | 10000条 | 10 | 单位回复审核、发布 | 红网问政湖南县委书记信箱、市委书记信箱,百姓呼声、微星沙等平台单位回复审核、发布,一年处理相关回复1.2万条 | 10000条 | 10 | 网友电话回访工作 | 根据云平台网友提供信息,电话回访网友,一年回访量1万余位 | 10000位 | 2 | 每日舆情专报、月报等数据、案例整理、报送工作 | 每个工作日整理报送舆情专报相关信息,每月报送月报1期,一年报送12期。 | 260期 12期 | 5 | 组织开展“单位值班”工作 | 一年组织安排开展单位值班240次;每周发布单位值班情况通报 | 240次 | 2.4 | 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官网信息更新工作 | 每日更新焦点图、每周更新记者连线、一周为民办事、网友反馈、热点关注,每月更新月报 | 1600条 | 1.6 | 正面宣传报道 | 每周撰写、发布正面宣传报道2篇,一年共发布 | 110篇 | 1 | 12345、政府网等联合平台数据对接 | 对接行政审批服务、大数据中心、城管局、执法局等联合平台,抓取相关数据 | 70000条 | 7 | 平台宣传推介工作 | 协助接待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参观、调研,做好工作部情况汇报、PPT讲解、资料更新等工作 | 项 | 2 | 其他工作 | 协助网信办开展值班、热点话题数据整理、舆情处置等,及其他网信办交办工作 | 300次 | 1.5 | 合 计: | 42.5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0-01 ——2022-09-30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服务及远程协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2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约定此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支付此费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2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约定2021年1月15日支付此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2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约定2021年4月15日支付此费用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2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约定2021年7月15日支付此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7697)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按既定合作范围提供相关服务 1、“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的运行基础设施服务(红网云服务续租); 2、平台数据接口方面:以红网百信呼声、问政湖南数据为基础,包括对长沙县书记、县长信箱,长沙县12345市民热线等长沙县网上群众数据进行相关接口整合及维护; 3、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平台运营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信息保密守则、网络舆情应急响应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4、运行维护方面:提供平台日常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平台数据流转,含网民留言受理、办理、单位回复审核、发布、网友电话回访工作等;平台数据统计分析,含舆情专报、月报、案例整理及报送;宣传稿件采写编发;日常维护及接待工作等。同时,为确保平台平稳运维,红网协同将组织相关人员提供其他必要保障。 5、平台技术维护:提供平台相关技术支持,包括实际操作中的业务指导,如专题制作、数据流转、统计、分析等;同时,做好后期配合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升级做好准备。 6、安全保障:在原有平台三级等保评测服务基础上,配备2名专职技术维护人员负责平台日常技术支撑保障,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包括页面维护、技术支撑、专题制作等; 7、沟通机制方面:双方协商共同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如:平台数据安全检查、平台日常技术维护、重大事项的即时协商机制等; 8、除以上保障,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将根据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工作实际需求调动红网内部各项资源全方位支撑平台运维,重点包括红网的媒体资源优势。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需按单一来源项目文件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服务。包括提供“平台运行的基础设施续租服务”,“‘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技术支撑及数据信息服务”及“平台运维服务”等 平台运维服务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网民留言受理、办理 | 红网问政湖南县委书记信箱、市委书记信箱,百姓呼声、微星沙等平台留言的审核、转办,一年处理相关留言1.2万条 | 10000条 | 单位回复审核、发布 | 红网问政湖南县委书记信箱、市委书记信箱,百姓呼声、微星沙等平台单位回复审核、发布,一年处理相关回复1.2万条 | 10000条 | 网友电话回访工作 | 根据云平台网友提供信息,电话回访网友,一年回访量1万余位 | 10000位 | 每日舆情专报、月报等数据、案例整理、报送工作 | 每个工作日整理报送舆情专报相关信息,每月报送月报1期,一年报送12期。 | 260期 12期 | 组织开展“单位值班”工作 | 一年组织安排开展单位值班240次;每周发布单位值班情况通报 | 240次 | 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官网信息更新工作 | 每日更新焦点图、每周更新记者连线、一周为民办事、网友反馈、热点关注,每月更新月报 | 1600条 | 正面宣传报道 | 每周撰写、发布正面宣传报道2篇,一年共发布 | 110篇 | 12345、政府网等联合平台数据对接 | 对接行政审批服务、大数据中心、城管局、执法局等联合平台,抓取相关数据 | 70000条 | 平台宣传推介工作 | 协助接待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参观、调研,做好工作部情况汇报、PPT讲解、资料更新等工作 | 项 | 其他工作 | 协助网信办开展值班、热点话题数据整理、舆情处置等,及其他网信办交办工作 | 300次 |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作为“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管理主体,全面负责平台运维,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和协调机制。 1.2甲方负责为乙方派驻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协调和办公环境和物料等必要工作便利。 1.3按本协议约定,乙方履行了协议,甲方按时支付乙方费用。 1.4为配合乙方有序、高效完成“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运维的相关配合工作,甲方有义务在本项目合作范围内提供一切工作便利。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平台综合服务。乙方为确保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平台相关域名解析服务,并确保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正常访问;同时提供平台相关网络安全及技术保障服务。 2.2运维保障服务。受甲方委托、指导、监督和管理,乙方驻点专职采编人员负责平台内容建设及运维。包括云平台运营维护;舆情摘要内容提供,月报撰写;问政长沙县内容更新维护,包括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红网页卡的内容更新;参与日常在线值班:完成长沙县网信办领导交办的相关其他工作等。 2.3乙方依协议约定向甲方按时收取协议约定费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违约责任和协议的中止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支付费用,乙方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付费后超过2个月仍未付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额2%的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包括附件)的约定条款提供相关服务,在甲方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最迟3个工作日仍未按甲方要求予以响应,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取年度合同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协议总额的5%,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协议期内,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停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协调克服该事件,将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减至最低。 4.本协议双方同意:无论哪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应当在合理时间内用电话、传真或正式文件等方式通知对方,告知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以说明本协议或其中某部分无法履行或要求延期履行的原因。双方将根据不可抗力对协议履行的影响,协商决定全部或部分撤销协议,或延期履行协议。 5.协议到期后,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届时双方另签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中止协议,必须在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10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北路175号 | 地址: | 韶山南路258号红网大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