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分公司2021年度融雪剂采购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ZCSX【2021】469HW)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分公司2021年度融雪剂采购
采购单位: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分公司(电话:182*****966、151*****223)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83*****673)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9日12时至2021年11月24日12时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分公司2021年度融雪剂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1、采购限价:40.25万元
标段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报价含税金(万元) | 供货期 | 供货地点 | 质量承诺 |
1 | 潍坊宸迪化工有限公司 | 39.06(含税3%) | 合同签订后,需方根据气候情况分期、分批购入,供方应在需方提出供货要求后五日内交货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分公司指定地点 | 我公司承诺:所投的Ⅱ型融雪剂,质保期两年,符合《融雪剂》(GB/T 23851-2017)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二、成交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潍坊宸迪化工有限公司 | 1、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融雪剂采购项目 2、太佳高速公路东段运营分公司2020年度融雪剂采购 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除冰物资采购(融雪剂)采购项目 4、晋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 |
三、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供应商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
3.1.1.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如为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
3.1.1.2具有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融雪剂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2020年11月1日之后)。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不能代理其他品牌参加投标;
3.1.1.3(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及以上融雪剂供货业绩,且单个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300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发票/结算单/货物验收单为准);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8年1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采 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运营分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