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二期工程设计预中标结果

综合楼二期工程设计预中标结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综合楼二期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综合楼二期工程设计,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委托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4年03月12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4年03月18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中标候选人 固定费率 报价(元)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
1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0 胡征宇

废标原因及依据:
商务标名次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废标依据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设计人员没有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根据招标文件第12页第11.2(4),“为了防止投标人借资质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组设计人员劳动合同中的聘用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缴费记录)、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出票单位等内容相一致,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没有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根据招标文件第12页第11.2(4),“为了防止投标人借资质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拟任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组设计人员劳动合同中的聘用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缴费记录)、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出票单位等内容相一致,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电话: 189*****589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577-********
监督部门: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57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

业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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