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1]000230

甲方: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乙方:湖南韵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 项目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采购

(2)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项目名称: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

第二章 服务内容

1.项目运营服务

根据为甲方编写制定的建设方案,高标准完成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的所有考核指标。

2.其它增值服务

为甲方提供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专题开发建设,汇总整理该项目的所有资料进行展示。

相关服务内容数量清单(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直录播

提供直录播服务20

宣传与推广

提供宣传与推广服务4

场馆信息

提供场馆活动等信息960

艺术普及课程

提供艺术普及课程96

文创产品

提供文创产品480

业务骨干培训

提供不少于224人的业务骨干培训

专题报道

提供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专题开发建设,汇总整理该项目的所有资料进行展示

备注:以上开展的所有工作需要形成资料文档编辑成册,配合通过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省级考评验收。

第三章 服务期限

合作时间自2021115日至2022131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内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因甲方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在开展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配合。

4.甲方有权审核服务内容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5.非合同约定或未经双方友好协商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擅自采取措施叫停项目开展或大范围变更已经确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度如期开展并顺利验收。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视甲方违约行为,有权停止为甲方服务且不返还已收的服务费用,同时甲方需全额赔偿乙方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

6.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甲方逾期付款如果超过30日,乙方视甲方违约行为,有权停止为甲方服务且不返还已收的服务费用,同时甲方需全额赔偿乙方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附件一所记载的提质增效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如乙方未完成附件一所记载的项目,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付服务费用,同时全额赔偿甲方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考核指标。

3.乙方是经政府采购由甲方选定唯一授权的“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运营方。

4.乙方发布的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未经甲方审核发布产生的任何违规侵权等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享有因此次服务所衍生的包括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及其转授权权利。

6.乙方在提供宣传推广、艺术普及等服务期间,应保证相应内容或活动的合法性,因乙方提供的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引起的各种侵权、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名誉权及其他民事权益),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相关损失由甲方应诉或先行垫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包括应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在内的一切损失。

7.乙方负责项目验收日常工作,整理各类验收资料,并配合甲方顺利通过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省级考评验收。

第五章 服务费用支付

1、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元(含税)

2、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大写:柒拾壹万肆仟陆佰元整,小写:¥714600,作为项目建设运营启动资金。

(2)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对项目组织验收合格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55%,大写:捌拾柒万叁仟肆佰元整,小写:¥873400。项目具体验收时间,以乙方对甲方提交的书面验收报告为准,乙方提起验收申请后,甲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逾期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3)每笔付款前,乙方需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

(4)乙方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全称:湖南韵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帐号:8221 0309 0000 05666

开户行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乙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当依法赔偿对方的损失。

2、如乙方所做工作未经甲方验收通过,则乙方应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直至验收合格。如乙方再次履行后,仍未通过验收合格,则甲方不再支付剩余项目款。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按甲方实际损失赔偿。

3、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工作延误,由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第八章 其他条款

1、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乙方:(盖章)湖南韵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1月5日

附件1:

2021年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项目

序号

内容

邵阳计划

实施内容

分项组成说明

1

直录播

20场

由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统筹,依托湖南公共文旅云执行,县市文化馆、图书馆协助配合,每个县提供至少2场直播,根据活动规模确定机位进行直播,并进行直播预告、直播活动宣传的微信推文线上宣传推广等系列服务,并在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上进行直播推流展示。直播后对直播视频进行剪辑,直播数据统计整理。

1.导播台;

2.摄像机位;3.无线图传设备;

4.导播系统(含通话、录音、宣传片播放等功能)。

2

宣传与推广

4场

由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统筹,依托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执行,在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阳县各举办1场线下湖南公共数字文化进村入户活动,提供活动策划、活动开展、活动执行、活动宣传报道,并提交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湖南公共文旅云展示。

1.活动策划费;

2.活动现场布置;

3.媒体宣传费;

4.活动宣传资料费。

3

场馆信息

960条(每个县120条)

由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统筹,对各县市所辖域的文旅体场馆(场馆区域、场馆名称、预约时间、详细地点、场馆图片、场馆电话等)开展的相关活动(活动标题、开展时间、主办单位、开展地址、活动详情等)进行资料搜集,整理加工,依托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进行各地场馆信息录入,并实现线上预约预订和活动报名,每个县120条。

1.提供场馆图文信息;2.提供场馆内服务活动信息;

3.人工录入维护费。

4

艺术普及

课程

96门

由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统筹,邵阳市文旅志愿者为主,依托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执行,在各县市各安排12门全民艺术普及课程(如书法、美术、音乐、舞蹈、摄影、法律、文学创作等)线上服务及预订,进行全市艺术普及课程服务推广与志愿服务。

1.专家授课视频拍摄费、制作费;

2.专家授课费、专家差旅费、专家食宿费;

3.资料印刷费。

5

文创产品

480个(每个县60个)

对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新宁县、邵阳县所辖区域的文创、非遗产品进行图文信息、联系方式、价格等信息搜集,整理加工上传到湖南公共文旅云,每个县60个。

1.文案创作、提供文创产品图文信息;

2.文创图文资料编辑优化制作费。

6

业务骨干

培训

8场

由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统筹,以邵阳市为中心,联动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新宁县、邵阳县,每个县市举办一场线下基层人员培训,共8场,覆盖培训人数224人以上,并线上联动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1.专家授课视频拍摄费、制作费;

2.专家授课费、专家差旅费、专家食宿费; 3.资料印刷费。

7

专题建设

1个

对全邵阳市脱贫县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建设内容进行专题开发建设,形成专题汇总页面,集中在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展示邵阳市建设成果,便于形成全市经验进行分享推广。

1.专题页面开发、设计;

2.专题页banner制作;

3.专题内容录入;

4.专题内容宣传。

标签: 全民艺术普及 提质增效 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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