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新城区医院项目一期工程之医用气体工程(第二次)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新城区医院项目一期工程之医用气体工程(第二次)
2.1 建设地点:涪陵新区玉屏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新城区医院项目一期工程之医用气体工程共计涉及约163间病房493张床位的医用气体工程,包括:供氧吸引管道系统、医护呼叫系统、全自动汇流排、中心吸氧5131水环式真空泵(四台)、压缩空气站。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62万元。
2.4 招标范围: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新城区医院项目一期工程之医用气体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含汇流排氧气站、氧气稳压装置、氧气质量流量仪、区域压力监测报警装置、管道系统等;
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包含医用中心吸引站、区域压力监测报警装置(与氧气共用)、管道等;
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包含压缩空气站、空气稳压装置包含医用中心吸引站、区域压力监测报警装置(与氧气共用)、管道、等;
专用气体:包含二氧化碳、氮气、笑气汇流排站及管道系统;
病房终端配套设施:包含病房设备带、各类气体终端、电源插座、灯及开关、传呼分机、正压类气体维修开关、漏电保护器等。
管网系统:医用气体系统主管、分管、设备带前端支管管道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GB/T 14976-2012要求的不锈钢无缝钢管,材质为:06Cr19Ni10。设备带内支管选用符合YS/T650-2007国家标准要求的无缝铜管,材质为:TP2。每个病区前端设置氧气稳压装置、氧气质量流量仪,病区护士站设置压力监测报警装置。
2.5 工期要求:400日历日(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还应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产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类型)。
3.1.4 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
3.1.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 | 代理机构: | 重庆彰咏红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孙浩棚 | 联系人: | 熊彦祺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8*****030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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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营业部 |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新区支行 |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李渡新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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