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第二批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服务项目合同
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第二批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服务项目合同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52-A | ||||||||||||
二、合同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第二批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服务项目合同 | ||||||||||||
三、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52 | ||||||||||||
四、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第二批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服务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 | ||||||||||||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遵大路61号 | ||||||||||||
联系人:唐勇 | ||||||||||||
联系方式:******** | ||||||||||||
2.供应商(乙方):中地华北(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源西里1号楼602室 | ||||||||||||
联系人:王立国 | ||||||||||||
联系方式:138*****113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1.如乙方违反第二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在约定期限未能提供检测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将项目合同转让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若一方违反第五条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需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及间接损失。3.若一方违反第六条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另一方书面确认对应变更视为无效。4.若乙方违反第七条提供检测成果不能满足合同约定,乙方将无条件复测或补充完善,复测或补充完善期限不超过10日。若超过规定期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交通费等)的。若复测或补充完善后乙方仍无法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成果或若乙方无法执行后续服务,甲方有权扣除对应的技术服务费用并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检测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合法权利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责任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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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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