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高新区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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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高新区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03:49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高新竞争性磋商采购[2021]33号
2、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高新竞争性磋商采购(2021)33号河南浩宇空间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香街173号天健湖智联网产业园10号楼5层494,000.00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高新区无人机巡查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1年详见磋商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陶永哲、苏玉梅、马宏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7,41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高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高新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国槐街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楼
联系人:高先生 延女士 王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延丽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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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机巡查 环境污染 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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