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锡林郭勒盟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惠民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大量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直接汇入受益群众专门开设的银行卡、存折等支付工具(以下称“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对方便服务群众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一卡通”使用管理过程中,一些基层干部违规代持群众“一卡通”,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民政厅 人社厅 审计厅 扶贫办 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内财监[2019]661号)要求,决定在全盟范围内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以下称专项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尤其是扶贫资金的“黑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治理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拿出治理规范措施,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按七部委实施意见要求,盟行署统一组织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具体工作采取旗县市(区)自查盟级督查,自治区重点检查,配合部委抽查方式分布实施。

  二是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全盟各旗县市(区)按专项治理要求先开展全面自查,自治区按比例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盟市开展重点检查,以旗县市(区)自查为重点,通过盟级督查自治区重点检查传导压力,边查边治理,摸清情况,举一反三,规范管理。

  三是因地制宜,便利群众。对“一卡通 ”规范模式不搞全盟“一刀切”,由各旗县市(区)按照“整合资金项目、理顺发放渠道、确保群众知用、及时足额到位”的要求,自行选择最让群众满意的方式。

  四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联席工作机制,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按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共享有关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对体制机制问题,及时研究会商,拿出治理和规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2018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摸清中央、省、市、县四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有多少项?归哪些部门管?按什么标准分配?发了多少?发给谁?是否存在: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发现金、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

  (5)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

  (6)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摸清各部门都办理了多少种卡?涉及多少家银行机构?是怎么委托代理银行的?各受托银行机构是如何开展服务的?最受群众欢迎的是哪家银行?哪些服务?是否存在: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在选择代理银行过程中未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3.违法违规问题。摸清“一卡通”卡在哪里?谁在用卡?钱去哪了?是否存在: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通过收买欺骗等手段,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1.盟级和旗县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分工,各负其责。盟财政局统一将本级及所属旗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的正式文件和工作方案上报财政厅备案。

  2.各旗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步骤,尤其要明确自查工作目标、治理范围、整治重点,确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3.各旗县市(区)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模式,建立工作日志备查。盟级统一汇集本级及所属旗县市(区)举报电话情况上报财政厅备案。

  4.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涉及的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布,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将“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受益人员名单及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二)旗县自查阶段(5月14日至31日,18天)。

  1.自查工作要求。各旗县市(区)应按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查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原则,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调查核实,通过比对人员基本信息、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补贴批量信息、代理银行打卡直发信息,做到“三个清楚”:搞清楚有多少受益人,补贴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是否存在“吃空补”和应享受未享受问题;搞清楚办了多少卡,当地有多少种“一卡通”、每户群众持有多少张卡、卡在哪里、谁在用卡;搞清楚发了多少钱、钱到哪去了,已经发放的资金有没有真正到应受益群众手上,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问责。

  2.报表填报。认真填报专项治理基本情况表、问题统计表和县级情况汇总表,及时上报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审核。

  (三)盟级审核阶段(6月1日至6日,6天)。

  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应对所属旗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报表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务于6月8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及工作报表上报盟财政局,6月10日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四)盟级重点检查上报及规范阶段。

  1.盟级重点检查(6月23日前)。锡盟财政局牵头,七部门共同组织对1-2个代表性旗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应不低于自查面的30%(重点检查贫困县)。对自查走过场、到村到户摸排不到位、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县、乡予以重点关注,为迎接自治区重点检查做好准备。

  2.整改规范(8月31日前)。结合旗县自查和盟级重点检查情况,锡盟“一卡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应认真研究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和治本措施,以点带面,在全盟范围内进行整改规范。

  锡盟财政局对旗县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全盟重点检查和整改规范情况,于6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及工作报表报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

  (五)配合部委抽查阶段(9月30日前)。

  1.审计署专项审计。审计署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全系统有重点地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全盟各级有关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向审计机关及时完整提供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2.部委抽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委,根据各省区市专项治理情况,制定方案,明确要求,组织抽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偏少、整改处理不力的地方。全盟各级有关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作协调,积极配合部委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盟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分别指定专职机构和联络人,按职责承担相应工作。锡盟总的协调办事机构设在财政局(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科),负责专项治理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汇总、问题处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全面规范。要明确旗县、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和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有效管用,规范长远。

  (二)发挥震慑作用,促进问题整改。加大专项治理宣传攻势,利用各种媒体发布通报,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各级各部门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顶风违纪、涉黑涉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从严惩处。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予以严肃问责。

  (三)实行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归并整合力度,及时调整完善脱离基层实际、政策效果不明显的补贴项目。健全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逐步解决多头发放、环节过多等问题。规范支付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支付等信息化手段。引导代理银行优化服务,鼓励跨行支付和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服务。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系统,强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日常监管,实现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落实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广村级财务“互联网+代理记账”模式,加强补贴资金基础管理。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方式,建立定期核查机制。

  (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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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施方案 一卡通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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