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关于研发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关于研发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公告
附件请点击此处,注册下载 定于2021 年11月29日上午十点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召开关于科研所研发中心食堂2022年度食材集体议价采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食材采购项目及要求 1.粮油、蔬菜、肉食、鸡蛋、水产、副食调味品等。 2.食堂日常所需食材品种涉及较多,因食材单价受品种、产地、天气、生产周期和季节性以及市场供需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造成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大。科研所研发中心食堂原则上采用最高折扣率法为主要中标原则。下表所列的品种为日常用量较大的15种食材,科研所研发中心食堂提供议价当日东瓦窑市场的市场零售价为基准价格,供货方按照科研所研发中心食堂提供的市场基准价格上报食材折扣率(含税费、人工运输配送等费用),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对所供应的食材采购价格按照当地的市场价格×(1-折扣率)供应,在招标过程中谁家给予的折扣率最高将作为评审评选主要参考。如发现供货商有恶意提高折扣率等竞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 食 材 报 价 表 供货商名称:
二、采购金额 根据2021年度科研所研发中心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计2022年度研发中心食堂食材采购总额为10.8万元。 三、采购要求 1.食材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 2.质量保证要求:所提供的食材发生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供货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服务要求: 供货商需按照科研所研发中心食堂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科研所研发中心四楼食堂库房)。食材质量不符合约定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供货商应及时退换,若造成损失的,供货商负全部赔偿责任。 4.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议价方式:集体议价,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供货商选择为合作单位。 四、参与集体议价供货商资格要求 1.参与集体议价供货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保证良好的食材品质和服务质量,在食材折扣后报价相近情况时,优先选择为多家单位配送食材的供货商,并能提供多家以上配送单位的真实有效证明文件,如发现虚假证明将取消评审资格;具备合法合规的食品经营许可,满足集体议价文件的资质要求。 2.参与集体议价供货商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3.要求参与议价供货商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货商开户行信息;②食材投标书;③售后服务承诺书;④配送多家单位的真实有效证明文件;⑤提供大米、面粉、葵瓜子油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产品品牌正品证明;⑥所提供的全部资质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相关要求 议价文件为一正一副,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议价文件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六、到货地点 按照科研所研发中心食堂指定地点送货(食材送到科研所研发中心四楼食堂库房)。 七、食材验收与质量保证要求 1.按照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和科研所研发中心食堂提出的食材质量要求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2. 食材送达指定地点后,供货商需在场与科研所研发中心食堂管理人员共同验收,食材的数量、质量及检验、检疫证明等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质量的要求。 八、售后服务要求 所供粮油及副食品食材必须有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如有非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食材或超出保质期的食材,必须及时退换;肉类食材必须带有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蔬菜、水产及蛋类食材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情况,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食材,必须及时退换。 九、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27日17时00分。 议价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9日10时00分。 议价会议地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研发中心3楼会议室。 十、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书面传真至0471?*******,注明议价编号及包号、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报名:登陆国铁采购平台www.95306.cn报名。咨询电话:189*****558、0471?*******。 十一、报名表格式 议价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十二、议价公告为议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所 2021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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