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中标结果
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HCCG2021-032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米、面粉、食用植物油投标结算率:80(%),蔬菜类投标结算率:70(%),调料类、冷冻食品类投标结算率:80(%),鲜猪肉投标结算率:80(%),其他肉食(牛羊肉、内脏等)投标结算率:80(%),水产类、家禽及禽蛋类投标结算率:80(%),干货类及腌腊肉类、豆制品及酱腌菜类、干湿面类、副食及其他类、水果类投标结算率:80(%) | 龙泉市丰晟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西街街道河星村河阳公寓B12幢4-5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 1 | 450000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燕芬,项荣明,胡从李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75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龙泉市中山西路5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廖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79号一单元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湘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128816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质疑联系方式:0578-7128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力翔
监督投诉电话:0578-776060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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