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市国家节水城市创建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嵊州市国家节水城市创建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SXWH2021-11-9

二、项目名称:嵊州市国家节水城市创建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638000(元)绍兴立光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快阁苑丽日坊16幢营业房1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嵊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嵊州市国家节水城市创建服务采购嵊州市国家节水城市创建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匡巍,张海波,卢晓刚(采购人代表)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分标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得分
1浙江增新水利科技有限公司36.534.733.034.73
1绍兴立光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69.071.571.070.5
1杭州梅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6.531.734.034.07
1杭州达明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67.063.967.065.97

标项1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的规定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57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 址:嵊州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官河南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裘老师、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其他分公司1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王殊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 房地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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