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实验室通用设备(实验室家具)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实验室通用设备(实验室家具)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采购单位名称)拟对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实验室通用设备(实验室家具)(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实验室通用设备(实验室家具) 合同金额(万元):383.7358万元 中标供应商:广东省半宙实验室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2天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货款。验收合格,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1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90%的尾款。 现将其变更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甲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2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0%的货款。验收合格,设备无故障连续运行1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尾款。 变更涉及的金额: 合同总价40%的货款:*******.20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理由:由于设备厂商生产和调货需要预支货款,为了加快供应商的供货速度,不影响实验室项目的进度,以及更高效率地履行合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所以需要变更付款方式。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11 月22 日至2021 年11月29 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单位名称)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132*****305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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