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叙永县永宁社会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泸州市叙永县叙永县南环路161号

中标(成交)金额

60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服务范围: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依托乡镇现有阵地,协助完成乡镇社工站建设。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联动机制,调配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协同村(社区)社工室开展专业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以居民需求为主要导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助力本辖区的民生服务工作。服务要求:(1)协助乡镇对依托现有阵地进行社工站建设,3个镇分别延伸1-2个村级片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对现有的空间进行优化,设置包括但不限于社工个案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室三个服务功能区,并对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室)进行服务氛围营造;(2)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督导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具体的实施办法、规范的运行流程和工作标准;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3)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运营管理工作,常态化为村(社区)社工站(室)提供日常的支持服务工作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65天交货/完工。服务标准:1.人员要求。每个镇级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专职人员进驻运营,每个站点设1名负责人,要保证站点人员稳定。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高效率地按本项目需求提供各项服务。3.供应商要采取计划性的服务方式,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情况的登记,自觉接受采购人执行服务合同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评价。4.供应商在完成项目服务过程中,对服务过程收集整理过程材料,包括图片、签到表、简报等,并在结项后向采购人提供项目自评报告以及所有过程材料。5.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充分考虑会出现的安全问题,并出具解决方案。6.按月提交月度工作简报、按半年提交中期工作报告,按年提交末期工作报告。7.加强外部宣传,至少在市级或以上媒体报道5次,县级媒体报道15次,在市级或以上媒体上发表经验性文章1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屈孺牛(组长)、魏德清, 郭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计算(本项目为服务类)。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5000元的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5000元计算。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叙永县民政局

地址:

泸州市叙永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33*****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佳乐世纪城12号楼11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老师

电话: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叙永县永宁社会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泸州市叙永县叙永县南环路161号

中标(成交)金额

60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服务范围: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依托乡镇现有阵地,协助完成乡镇社工站建设。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联动机制,调配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协同村(社区)社工室开展专业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以居民需求为主要导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助力本辖区的民生服务工作。服务要求:(1)协助乡镇对依托现有阵地进行社工站建设,3个镇分别延伸1-2个村级片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对现有的空间进行优化,设置包括但不限于社工个案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室三个服务功能区,并对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室)进行服务氛围营造;(2)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督导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具体的实施办法、规范的运行流程和工作标准;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3)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运营管理工作,常态化为村(社区)社工站(室)提供日常的支持服务工作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65天交货/完工。服务标准:1.人员要求。每个镇级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专职人员进驻运营,每个站点设1名负责人,要保证站点人员稳定。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高效率地按本项目需求提供各项服务。3.供应商要采取计划性的服务方式,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情况的登记,自觉接受采购人执行服务合同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评价。4.供应商在完成项目服务过程中,对服务过程收集整理过程材料,包括图片、签到表、简报等,并在结项后向采购人提供项目自评报告以及所有过程材料。5.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充分考虑会出现的安全问题,并出具解决方案。6.按月提交月度工作简报、按半年提交中期工作报告,按年提交末期工作报告。7.加强外部宣传,至少在市级或以上媒体报道5次,县级媒体报道15次,在市级或以上媒体上发表经验性文章1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屈孺牛(组长)、魏德清, 郭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计算(本项目为服务类)。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5000元的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5000元计算。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叙永县民政局

地址:

泸州市叙永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33*****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佳乐世纪城12号楼11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老师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系建设 工作服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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