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民宿建设项目(汤池花间堂·茗溪谷艺术酒店项目)EPC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乡村旅游民宿建设项目(汤池花间堂·茗溪谷艺术酒店项目)EPC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2 16:16信息来源:********4&infoid=dc49b176-26e5-47b3-ab6f-7eb8aff97ba2">原文链接地址
乡村旅游民宿建设项目(汤池花间堂?茗溪谷艺术酒店项目)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乡村旅游民宿建设项目(汤池花间堂?茗溪谷艺术酒店项目)EPC工程
项目编号:2021ANNGZ0055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开标日期:2021年11月1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安政楷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北城大道(原东方大道)交口创智天地A14#楼
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550号
投标报价:贰仟陆佰伍拾壹万叁仟元(¥********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苏红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6599
施工负责人:苏红
施工负责人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皖********6599
设计负责人:张舒扬
设计负责人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2
投标人奖项、荣誉:
1.安庆市中医医院扩建暨安庆医专附属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工程---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公共)建筑设计”
2.惠州中医医院新建项目---二0一七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工程”二等奖
投标人业绩:
1.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北院区设计项目
2.望江县医院传染病区扩建项目设计
保证金形式:担保机构担保(2021年安中盈保函字第7184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宏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移湖西路16号
联合体成员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578-5号1036室
投标报价:贰仟柒佰叁拾伍万肆仟元(¥********.00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许鹏飞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9634
施工负责人:许鹏飞
施工负责人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皖********9634
设计负责人:曹马
设计负责人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5
投标人奖项、荣誉:
1.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钟楼院区项目---二0二0年度省第十九届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
2.常州市戚墅堰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二0一六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投标人业绩:
1.遥观碧水云庭建筑工程设计
2.皇粮浜实验学校设计项目
保证金形式:保证保险(********170*****210*******)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庐江县汤池镇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方式:152*****133
招标代理名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世纪大道272号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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