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G(2021)12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9日 拍卖出让 5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P(2019)31-2号 地块位置 汉川市新河镇柘树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322138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306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322138
受让单位 武汉新天地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宗地编号 P(2020)31-1号 地块位置 汉川市新河镇燎原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16376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55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0.163760
受让单位 湖北虹毅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宗地编号 P(2020)45-1号 地块位置 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国光村、经济开发区徐家口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92566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635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925660
受让单位 湖北博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宗地编号 P(2020)49号 地块位置 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华二村、新河镇邓家湾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2.00115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51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2.001150
受让单位 湖北亿扬包装有限公司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宗地编号 P(2020)51号 地块位置 汉川市沉湖镇陈元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4.982958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1148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4.982958
受让单位 湖北华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5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二、公示期: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汉川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汉川市人民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子邮件:

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2日
,汉川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 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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