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3日11:0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彭为新、杨明波、孙大雨、吕晓辉、田万宝
总成交金额¥74.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8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乃茹 135*****789
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东 ****-********

一、项目编号:ZZ14120HW********(招标文件编号:ZZ14120HW********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长晟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像素公馆二期1206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7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长春市长晟科技有限公司超级魔方取证系统美亚柏科DC8830139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为新、杨明波、孙大雨、吕晓辉、田万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1235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付及安装。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嵩山路863号        

联系方式:王乃茹 135*****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陈东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电子物证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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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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