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G(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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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G(2021)12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9日拍卖出让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编号P(2019)31-2号地块位置汉川市新河镇柘树村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1.322138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万元)306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工业用地1.322138



受让单位武汉新天地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宗地编号P(2020)31-1号地块位置汉川市新河镇燎原村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0.16376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万元)55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工业用地0.163760



受让单位湖北虹毅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备注: 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宗地编号P(2020)45-1号地块位置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国光村、经济开发区徐家口村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1.92566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万元)635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工业用地1.925660



受让单位湖北博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宗地编号P(2020)49号地块位置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华二村、新河镇邓家湾村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2.00115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万元)51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工业用地2.001150



受让单位湖北亿扬包装有限公司



备注: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宗地编号P(2020)51号地块位置汉川市沉湖镇陈元村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4.982958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万元)1148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工业用地4.982958



受让单位湖北华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5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二、公示期: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汉川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汉川市人民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子邮件:

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自然资源 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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