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义务段学校灯光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HJFZCGK
********1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义务段学校灯光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邗江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FZCGK
********16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义务段学校灯光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
3.预算金额:人民币350万元。
为保证实施进度和质量,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包。其中,邗江实验学校和育才小学西区校为A包,A包预算为:234.7万元(预算金额同最高限价),维扬中学和公道小学为B包,B包预算115.3万元(预算金额同最高限价)。
评标顺序为:先A后B,供应商可投一包或两包兼投,单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包,不可兼中。如供应商已中标A包的,仍可参与B包投标,但不可兼中B包。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350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等任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邗江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要求提供样品,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9:10(北京时间)前将样品(教室灯1套,含一套吊杆)送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评标室,(灯具连接线缆、插头、插座及其他附件材料由供应商提前自行准备)。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请于项目结束后及时拿回,逾期送达的样品将不予接收。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4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
********3573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五楼采购科
联系人:蒋媛媛
联系方式: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
****-********。
九、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xzzq/202012/b11ac1f574524d1c84885b7d
********.shtml)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邗江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附件:HJFZCGK
********16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义务段学校灯光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文件模板.doc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受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委托,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义务段学校灯光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HJFZCGK
********16)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因项目发生变化,现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FZCGK
********1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义务段学校灯光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
3.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第一章 采购公告中
(1)“于2021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现变更为:
“于2021年1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第五章 评标标准部分中“企业实力及履约能力评价”中
(1)“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国家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现场照明检测能力的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及官网查询截图扫描上传)”
现变更为: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相关机构认可的现场照明检测能力的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及官网查询截图扫描上传)”
(2)“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资格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
现变更为:
“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相关机构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
3.更正日期:2021年11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本次更正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4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
********3573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五楼采购科
联 系 人:蒋媛媛
联系方式: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受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委托,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义务段学校灯光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HJFZCGK
********1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JFZCGK
********16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义务段学校灯光照明设备采购与安装
三、中标信息
分包1
1.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苏创杰信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 101 号(双桥商务广场)1-525
3.中标金额: 人民币贰佰叁拾壹万贰仟壹佰壹拾叁元整
分包2
1.中标供应商名称: 扬州欣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四季园新村综合5幢312
3.中标金额: 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贰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贺新军、孔战雨、李晓春、谢菁华、周唐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本次中标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4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
********3573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信息
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
联系人:蒋媛媛
联系方式: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