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农技中心2021年度农业生产救灾水稻等防控农药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长丰县农技中心2021年度农业生产救灾水稻等防控农药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CCHX00541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农技中心2021年度农业生产救灾水稻等防控农药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瑞美福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丰县岗集镇金岗大道北段88号安徽龙波科技产业园内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第2包:
供应商名称:扬州天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零捌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名称:30%氯虫苯甲酰胺 品牌:苗力凯 规格型号:70克 数量:*******克 单价:1.0504元/克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第2包:
名称:吡唑醚菌酯.氟环唑 品牌:东宝牌 规格型号:200g/瓶 40%悬浮剂 数量:*******克单价:0.259615元/克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江涛、刘英、侯纯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第1包6000元;第2包1270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农技中心2021年度农业生产救灾水稻等防控农药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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