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磅及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中标公告
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磅及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4 15: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磅及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48(计划编号:S********)
二、项目名称: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磅及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山东新众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宪义
中标人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B座1010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项目名称: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磅及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磅及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分为一个包组。主要包含二环东路与九华山路交叉口电子磅、二环南路与光明路交叉口电子磅、二环西路与广场路交叉口电子磅、二环北路与泉河路交叉口电子磅、李官集郭仓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李集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伊海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义桥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网络租赁费、电费、维保费等。 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质保期: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投标人可自报最优质保期,但不得少于5年(国家标准不足5年的,按照本文件要求执行;国家标准超过5年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现行行业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兆平(组长)、吴虎、陈相民、王忠燕、向俊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服务费¥7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李秋英 联系电话: ****-*******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地 址:济宁市红星东路47号
联系人:孔芬 陈凡 联系电话: ****-******* 155*****595
邮 箱:shandongchaoyue168@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秋英 孔芬 陈凡
电 话:****-******* ****-******* 155*****595
十、附件
1.中标公告
2.招标文件
3.开标情况说明
4.评分汇总表
5.中标通知书
6.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7.供应商商务部分验证表
8.(中标供应商)业绩
9.(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10.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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