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设备及检验试剂采购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设备及检验试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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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CCHN005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设备及检验试剂采购(第2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t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经原磋商小组复议,本项目第2包成交供应商更正为安徽德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交金额:778000元。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设备及检验试剂采购(第2包)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长丰县杨庙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
********-89bb-466c-a6d4-2296dfa16a1c&appUrlFlag=ztbAttach&siteGuid=7eb5f7f1-9041-43ad-8e13-8fcb82ea831a" title="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1.pdf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设备及检验试剂采购(第1包、第2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CCHN00501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设备及检验试剂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宸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9号四楼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000.00元)

第2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上智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59号华阳楼5楼503、506、6楼608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名称:体外碎石机 品牌:致恒 规格型号:ZH-VD 数量:1套 单价:340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第2包:名称:4K腹腔镜 品牌:桐庐医疗 规格型号:FQJ 型腹腔内窥镜 数量:1套 单价:798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先刚、祝宏伟、王俊、宫婷、胡景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第1包:3936元;第2包:34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设备及检验试剂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丰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长丰县杨庙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 话:****-************-********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43ac&appUrlFlag=ztbAttach&siteGuid=7eb5f7f1-9041-43ad-8e13-8fcb82ea831a" title="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信息1.pdf 公示信息4.pdf 公示信息3.pdf 公示信息2.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试剂 专用设备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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