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0773-2141GNJLFWCS3344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家之福搬家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宋家路北华泰世纪新城三期(乐嘉茗园)45幢103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7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开办所需搬家服务
服务要求:长春市监管支队所辖四个看守所和支队总部需要搬迁的物品设备及在押人员,搬迁至新地址。搬迁前先将在押人员由经过专业安保人员检测的大客车押送至新址,安保工作由警方负责,之后用封闭箱式货车将需要搬迁的办公用品及厨房设备搬迁至新址。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搬迁工作的人员出具二针疫苗接种证明和搬迁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证明,由于当前疫情严峻,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勘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青、刘靳抒、李毅然、陈玉、史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货物和服务类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5%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00元收取;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2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媒介: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采购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才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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