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个周期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首个周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个周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除首个周期租金外,后续场地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第二个周期租金需在第二个周期开始前2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三个周期租金需在第三个周期开始前2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赁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租金、押金后5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场地移交。出租方在承租合同到期后,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 对承租场地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租赁场地后,仅可用于滑冰场使用。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场地及原有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承租场地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场地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 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场地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场地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场地。承租方在租赁场地上开展的任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冰车租借服务等)都必须是承租方独立经营,如非承租方独立经营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场地。 7、税费的负担:场地交付日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场地交付日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承租场地后,浇筑冰场所使用的水必须自来水,不可使用中水或不达标水,并承担租后期经营全部费用。 9、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并退出承租权。 11.最终承租方必须购买公众责任险、意外险或其他公共游乐区域相应保险. 12.最终承租方必须使用相应防护措施保证冰场内喷泉设施设备完好,喷泉周边安装网围栏,高度必须达到2米,并设置警示提示牌。如有损坏情况发生需最终承租方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13、最终承租方不签订合同或不实际经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4、因政府、职能部门、园林局决策规划、卫生、防疫等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场地,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承租方必须无条件腾退场地,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租金,已缴纳租金超出应付租金金额的,转让方在解除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1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