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回民殡葬管理处电路隐患排险工程谈 判 文 件项目编号: XCTP--2014—007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1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40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4第六章 合同一般条款………………………………………57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6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的委托,对其回民殡葬管理处电路隐患排险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1、 项目编号:XCTP----2014—0072、 项目名称:回民殡葬管理处电路隐患排险工程 (需求及数量详见施工清单及技术要求部分)3、 交货(完工)时间: 4、 交货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5、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 3 月 17 日下午2:00(北京时间)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4层433室(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6、 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 月 26日下午1: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送达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2层201室7、 谈判时间:2014年 3 月26日下午2 :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2层201室8、 集中采购机构: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4层433室电 话:010—
********传 真:010—
********邮政编码:100035联 系 人:王祖军 刘沛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回民殡葬管理处电路隐患排险工程2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电话: 010-
********3集中采购机构: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4层433室电话:
********4其他要求: 详见第三部分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5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或年度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额6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7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8投标截止期:2014年3月 26 日下午2 :00(北京时间)9谈判时间:2014年 3月 26日下午2: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2层201室10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适用)11招标方权利:相关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12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以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接到上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采购中心领取更正通知,并对其具有约束力。13合同签订后7日内,买方付合同总价款的50% ,施工完工后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总价款的45%。一年后付5%。14投标时,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2份共3份,分别装在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文件”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 投标方1.集中采购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1.1集中采购机构: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1.2.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6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1.2.7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1.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5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1提供虚假的资料。1.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6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1.7投标人必须是经资格预审合格,在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谈判文件并登记确认,未经在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谈判文件并登记确认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8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标和谈判文件的要求。2.投标委托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3.资金来源3.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4.2 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成交服务费。二 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5.1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七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六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第七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谈判文件的澄清6.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投标截止期5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谈判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2谈判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回函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8.1 投标人对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 8.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10.报价10.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 投标人应在报价表(附件3)上标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收选择性报价)。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或年度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额。 11.2为方便参与西城区政府采购项目,简化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可年度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协议另附)。11.3投标保证金以支票形式提交,支票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收款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11.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投标人。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日后的 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而予以拒绝。12.2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谈判文件的有效期。 12.3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谈判方同意延长谈判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2份,一律用A4纸印制,投标文件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每份询价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3授权代表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可视为有效,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可视为无效投标。13.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5本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投标文件无效。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文件袋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采用左侧装订,一律采用左侧胶粘,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如采用其他方式装订按无效投标处理。14.2所有文件袋上均应表明: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投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4.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15.2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五 谈判及评审16.送达投标文件16.1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应当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谈判活动,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谈判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7.组建谈判小组17.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投标文件的初审18.1谈判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18.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8.3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谈判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8.4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9. 投标文件的澄清19.1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对谈判中承诺增加的内容和条款作必要的确认。投标人澄清及确认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19.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0谈判20.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0.2 谈判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每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以每轮谈判结束后半小时内)进行报价和谈判承诺。最终报价以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的报价为准。20.3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和谈判承诺的,则按上轮谈判的报价作为最后报价。21.评审21.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21.2评审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投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技术规格有无偏离;(2)工程概况及特点;(3)配电箱安装管理措施;(4)施工方案设计方案先进、合理;(5)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7)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8)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2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2.1送达投标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成交商合同止,凡与本次谈判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2 在谈判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和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 确定成交商23. 确定方法:23.1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07]2号)文件的规定,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4.最终审查24.1 谈判小组将根据须知列出的评审标准审查第一成交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24.2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谈判小组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成交通知书授予该投标人。24.3如果审查未通过,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其投标,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5.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6.成交通知书26.1在有效期内,成交商确定后,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26.2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发出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 成交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撤回投标处理。27.2 谈判文件、成交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8. 履约保证金28.1 成交方履约保证金,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中约定扣留合同总价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 28.2 成交方如未按第27.1及28.1条的规定办理,招标方有权撤销其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可另选成交方或另行招标。第三章货物清单及技术规范一、工程概况及特点一、工程简介1、工程名称: 宣武区回民殡葬管理处用房工程。2、工程地址:宣武区回民殡葬管理处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宣武区回民殡葬管理处用房工程。因线路灯具等老化严重根据方案设计换装灯具172套、配电箱1台、蓄电池柜1台、开关90个、更换室内电源线约4600米。三、工程特点通过现场实地勘察本工程位于宣武区回民殡葬管理处,施工时避免大声喧哗;尊重少数民族习俗。本工程涉及停电换线、灯具、分界箱工作较多,施工时需加强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使正常办公的影响降到最低。组织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制定出可行的施工方案。四.本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50303-200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技术规范》 GBJ232-90、92二 施工方案一、施工准备1、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结合我公司的实力,拟选定施工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项目部进场施工。2、施工队伍进场后,充分检查“三通一平”工作,保护好测量水准点及定位坐标点。搭设好各种临时设施。3、施工所需的机械及各种仪器设备在正式使用前进行校验和试用,以确保工程的顺利施工。4、做好施工所需原材料的采购进场和测试工作,所有进场材料先送样品,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场。5、认真进行施工图纸阅读、审查,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开工前澄清施工图中所有疑问。6、编写详细的实施性方案,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及各工种负责人熟悉施工图纸,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明确施工目标,及时进行施工平面范围内的测量放样工作,并将测量成果送至监理工程师代表复测核实。7、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8、做好职工上岗前各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的教育工作,保证工程开工的顺利进行。二、技术准备:1.1技术准备1.1.1项目经理提前到现场,确定办公场所、物资、施工设备等施工前的准备。1.1.2了解基建项目竣工情况,协调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基建单位等部门工作关系,为开工做好准备。1.1.3了解建设方供应的设备、材料及公司供应的主要材料物资供应(到货)情况以便妥善保管。及时安排工程工序。1.1.4制定施工计划(可按阶段制定),项目经理组织相关的人员认真熟悉图纸。设计人员及技术质量部人员做好施工图的复核工作,向施工部门负责人及现场技术、质量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解决,必要时,设计人员应设计相应的施工做法图,按规定审批。1.1.5项目经理根据施工要点,编制质量计划和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贯彻。1.1.6确定分布工序和特殊工序,做好施工资料的发放。1.1.7针对工程特点,分析提出解决办法,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要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必要时由设计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指导施工作业。1.2、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1.2.1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2.2对水准仪、电气检测用仪表要进行鉴定校核。1.3人员准备:1.3.1对电气焊、机械操作工、起重工等技术工种,从公司各工地抽调均需持证上岗。1.3.2按施工计划进场。1.3.3对重要工种和特殊工种如电工、机械工持证上岗。1.4材料准备:1.4.1材料采购厂家必须是国家行业名录中的厂家。1.4.2工程所用的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和设计要求。1.4.3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和复检报告。1.4.4材料按计划采购、供应、运输,并派专人负责检查其质量。1.4.5材料领用制度,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1.4.6根据计划,做好材料的申请、订货、采购或租赁工作,落实计划。1.4.7组织材料按需要进场,并作好保管工作。1.5施工机具准备: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确定施工机械机具种类、型号、数量等。并确定好各机械机具的进场时间。三、施工方案:灯具、配电箱、布线、开关支架、电气设备架构工程: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确认预制件符合要求时,按顺序安装,安装前应核对规格尺寸符合要求。安装后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1.1严格执行现场勘察制度,对于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重要环节、重要工序、电源情况及现场作业情况详细记录,并整理查活记录。1.2运输:1)配电箱、蓄电池柜、灯具、线缆由施工车辆运至现场。2)导线、灯具等运输:导线到位后,使用放线车装绑扎牢固后,使用货车牵引运输到现场,进行放线。1.3施工方法(1)配电箱安装工艺1 )材料要求: 1.1铁制配电箱:箱体应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周边平整无损伤,油漆无脱落,二层底板厚度不小于1.5mm,但不得采用阻燃型塑料板做二层底板,箱内各种器具应安装牢固,导线排列整齐,压接牢固、应为两部定点厂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 1.2镀锌材料有角钢、扁铁、铁皮、机螺丝、螺栓、垫圈、圆钉等。 1.3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1.4其它材料:电器仪表,熔丝(或熔片)、端子板、绝缘嘴、铝套管、卡片框、软塑料管、木砖射钉、塑料带、黑胶布、防锈漆、灰油漆、焊锡、焊剂、电焊条(或电石、氧气)、水泥、砂子。 2)主要机具2.1铅笔、卷尺、方尺、水平尺、钢板尺、线坠、桶、刷子、灰铲等。 2.2手锤、錾子、钢锯、锯条、木锉、扁锉、圆锉、剥线钳、尖嘴钳、压接钳,活扳子、套筒扳子,锡锅、锡勺等。 2.3台钻、手电钻、钻头、台钳、案子、射钉枪、电炉、电、气焊工具、绝缘手套、铁剪子、点冲子、兆欧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3)、作业条件: 3.1随土建结构预留好暗装配电箱的安装位置。 3.2预埋铁架或螺栓时,墙体结构应弹出施工水平线。 3.3安装配电箱盘面时,抹灰、喷浆及油漆应全部完成。4)、配电箱安装要求: 4.1配电箱应安装在安全、干燥、易操作的场所。配电箱安装时,其底口距地一般为1.5m;明装时底口距地1.2m;明装电度表板底口距地不得小于1.8m。在同一建筑物内,同类盘的高度应一致,允许偏差为10mm。 5.2弹线定位: 根据设计要求找出配电箱位置,并按照箱(盘)的外形尺寸进行弹线定位;弹线定位的目的是对有预埋木砖或铁件的情况,可以更准确的找出预埋件,或者可以找出金属胀管螺栓的位置。4.3明装配电箱(盒): 铁架固定配电箱 将角钢调直,量好尺寸,画好锯口线,锯断煨弯,钻孔位,焊接。煨弯时用方尺找下,再用电(气)焊,将对口缝焊牢,并将埋注端做成燕尾,然后除锈,刷防锈漆。再按照标高用水泥砂浆将铁架燕尾端埋注牢固,埋入时要注意铁架的平直程度和孔间距离,应用线坠和水平尺测量准确后再稳注铁架。待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进行配电箱的安装。 金属膨胀螺栓固定配电箱 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可在混凝土墙或砖墙上固定配电箱。其方法是找出准确的固定点位置,用电钻或冲击钻在固定点位置钻孔,其孔径应刚好将金属膨胀螺栓的胀管部分埋入墙内,且孔洞应平直不得歪斜。4.4配电箱的加工: 盘面可采用厚塑料板、包铁皮的木板或钢板。以采用钢板做盘面为例,将钢板按尺寸用方尺量好,画出切割线后进行切割。切割后用扁锉将棱角锉平。 盘面可采用厚塑料板、包铁皮的木板或钢板。以采用钢板做盘面为例,将钢板按尺寸用方尺量好,画好切割线后进行切割。切割后用扁锉将棱角锉平。 盘面的组装配线如下: 4.5实物排列:将盘面板放平,再将全部电具、仪表置于其上,进行实物排列。对照设计图及电具、仪表的规格和数量,选择最佳位置使之符合间距要求,并保证操作维修方便及外型美观。 4.6加工:位置确定后,用方尺找正,画出水平线,分均孔距。然后撤去电具、仪表,进行钻孔(孔径应与绝缘嘴吻合)。钻孔后除锈,刷防锈漆及灰油漆。 4.7固定电具:油漆干后装上绝缘嘴,并将全部电具、仪表摆平、找正,用螺丝固定牢固。 4.8电盘配线:根据电具、仪表的规格、容量和位置,选好导线的截面和长度,加以剪断进行组配。盘后导线应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压头时,将导线留出适当余量,削出线芯,逐个压牢。但是多股线需用压线端子。如立式盘,开孔后应首先固定盘面板,然后再进行配线。5)、配电箱的固定: 5.1在混凝土墙或砖墙上固定明装配电箱时,采用暗配管及暗分线盒和明配管两种方式。如有分线盒,先将盒内杂物清理干净,然后将导线理顺,分清支路和相序,按支路绑扎成束。待箱(盘)找准位置后,将导线端头引至箱内或盘上,逐个剥削导线端头,再逐个压接在器具上,同时将 PE保护地线压在明显的地方,并将箱(盘)调整平直后进行固定。在电具、仪表较多的盘面板安装完毕后,应先用仪表校对有无差错,调整无误后试送电,将将卡片框内的卡片填写好部位、编上号。 5.2在木结构或轻钢龙骨护板墙上进行固定配电箱时,应采用加固措施。如配管在护板墙内暗敷设,并有暗接线盒时,要求盒口应与墙面平齐,在木制护板墙处应做防火处理,可涂防火漆或加防火材料衬里进行防护。除以上要求外,有关固定方法同上所述。5.3暗装配电箱的固定: 根据预留孔洞尺寸先将箱体找好标高及水平尺寸,并将箱体固定好,然后用水泥砂浆填实周边并抹平齐,待水泥砂浆凝固后再安装盘面和贴脸。如箱底与外墙平齐时,应在外墙固定金属网后再做墙面抹灰。不得在箱底板上抹灰。安装盘面要求平整,周边间隙均匀对称,贴脸(门)平正,不歪斜,螺丝垂直受力均匀。6)、质量标准 1、主要项目: 低压配电器具的接地保护措施和其它安全要求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2、一般项目: 配电箱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式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中性线经汇流排(N线端子)连接,无绞接现象;油漆完整,盘内外清洁,箱盖、开关、灵活,回路编号齐全,结线整齐,PE保护地线不串接安装明显牢固,导线截面、线色符合规范规定。7)、允许偏差: 配电箱体高 50mm以下,允许偏差1.5mm。 配电箱体高 50mm以上,允许偏差3mm。 检验方法:吊线、尺量检查。8)、成品保护 1、配电箱安装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避免碰坏、弄脏电具、仪表。 2、安装箱(盘)面板时(或贴脸),应注意保护墙面整洁。9)、质量记录 1、配电箱,绝缘导线产品出厂合格证。 2、配电箱安装工程预检、自检、互检记录。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 4、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电气照明器具及其配电箱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2)灯具安装工程施工方法及质量要求 [1 施工准备 1作业条件 1) 灯具安装有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土建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 灯具安装前建筑工程应满足: (1) 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必须拆除。 (2) 顶棚、地面等抹灰工作必须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房门可以关锁的情况下安装。 3) 在结构施工中配合土建已做好灯具安装所需预埋件的预埋工作。 4) 安装灯具用的接线盒口已修好。 5) 成排或对称及组成几何形状的灯具安装前应进行测量画线。 2材料要求 1) 灯具:各种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和灯箱歪翘等现象,各种型号的照明灯具应有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进场时做验收检查并做好记录。 2) 灯具导线:灯具配线严禁外露,灯具使用导线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不小于1.0mm2。 3) 灯座:无机械损伤、变形、破裂等现象。 4) 塑料(木)台:塑料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受力后无弯翘变形等现象。木台应完整、无劈裂,油漆完好无脱落。 5) 吊管:钢管做灯具吊管时,钢管内径不小于10mm,钢管壁厚不小于1.5mm。 6) 吊钩: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小于灯具吊挂销、钩的直径,不小于6mm,对于大型花灯、吊装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7) 瓷接头:应完好、无损,配件齐全。 8) 支架:根据灯具的重量选用相应规格的镀锌材料做支架。 9) 其他材料:白炽灯、荧光灯、镇流器、启辉器、吊盒、绝缘带、软塑料管、塑料胀管、木螺丝、螺栓、螺母、垫圈等。 3主要机具 1) 卷尺、小线、线坠、水平尺、铅笔、安全带等。 2) 手锤、扎锥、剥线钳、扁口钳、尖嘴钳、丝锥、一字或十字改锥等。 3) 台钻、电钻、电锤、工具袋、高凳等。 4) 万用表、兆欧表等。 5) 电烙铁、焊锡、焊剂、电工常用工具等。 [2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规定。 1主控项目 1) 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预埋吊钩上; (2) 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kg及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 (3) 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丝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 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 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进行过载试验。 3) 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 mm ,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 mm。 检验方法:实测。 4) 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实验记录。 5)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 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一般项目 1) 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 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3) 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4) 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5)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安装记录。 5)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 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 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泻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工艺流程 熟悉图纸→检查灯具→安装灯具→通电试运行 [4 通电试运行 1熟悉图纸 灯具安装前应熟悉电气安装图纸,根据设计安装图纸作材料计划,灯具的型号、规格、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灯具 1) 各种灯具的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且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应有灯具组装、安装说明及合格证。 2) 灯具的配线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斜等现象。 3) 灯内配线检查: (1) 灯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导线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2) 穿入灯箱的导线在分支连接处不得承受额外应力和磨损,多股软线的端头需盘圈、涮锡; (3) 灯箱内的导线不应过于靠近热光源,并采取隔热措施,灯具内配线应严禁外露; (4) 使用螺纹灯口时,相线必须压在灯芯柱上; (5) 荧光灯接线按厂家提供的接线图正确接线。 4) 特种灯具检查: (1) 各种标志灯的指示方向正确无误; (2) 应急灯必须灵敏可靠; (3) 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 (4) 供局部照明的变压器必须是双圈的,一次应装有熔断器; (5) 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用橡套导线。 3灯具安装 1) 一般要求。 (1) 安装电气照明装置一般采用预埋接线盒、吊钩、螺钉、膨胀螺栓或塑料塞等固定方法,严禁使用木楔固定。 (2) 照明灯具在易燃结构、装饰部位及木器家具上安装时,灯具周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并选用冷光源的灯具。 (3) 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接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4) 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丝。 (5) 额定电压220V金属灯具的保护接地要求: ① 凡安装距地面高度低于2.4m的灯具其金属外壳必须连接保护地线。 ② 凡能进入的吊顶上安装一般及特殊用途的灯具,由于使用及维修不便,为了安全其灯具金属外壳应连接保护地线。 ③ 灯具的保护接地线应与灯具的专用接地螺丝可靠连接,其保护接地线截面应根据灯具的相线截面选择,当灯具相线截面小于1.5mm2时其保护线截面不小于1.5mm2铜芯绝缘线。 (6) 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丝或螺栓不少于2个。 (7) 当吊灯灯具重量大于3kg,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0.5kg时,应增设吊链或用钢管来悬吊灯具。 (8) 采用钢管做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10mm,壁厚不小于1.5mm。 (9) 链吊式灯具的吊链应使用法兰盘、镀锌铁链或承载电线等配套产品。吊链灯的灯具不应受拉力,灯线必须与吊链编插在一起。 (10) 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做保护扣,两端芯线必须涮锡。 (11) 带有自在器的软线吊灯,吊线应选用护套软线或套塑料软管保护,灯口应选用安全灯口。吊线垂直展开后灯具底部对地面距离应按图施工,图纸未明确时不低于O.8m。 (12) 在潮湿及有腐蚀气体的地方安装木台时,应加设橡皮垫圈、木台四周刷一遍防水漆。再刷两遍白漆,以保持木质干燥。 (13) 在保证灯具底座不露光及维修不损坏吊顶的情况下,为节省原材料,底座在250mm以上的灯具吸顶安装时可不加装木台。 (14) 嵌入顶棚内的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灯具的灯头引线应选用与配管材质相同的金属软管或阻燃波纹管保护,保护软管长度不超过一米。 ② 灯头线保护软管的两端用软管专用接头分别与线管、灯头盒及灯具的箱罩、接线盒连接牢固。 ③ 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不应使吊顶龙骨承受灯具荷载。 2) 塑料(木)台安装。 在顶板上安装塑料(木)台前先将塑料(木)台的出线口钻好,木台的厚度不小于12mm、不腐朽。然后检查灯线回路是否正确,安装塑料(木)台时,将灯线从塑料(木)台的出线孔中穿出,将塑料(木)台紧贴住建筑物表面并对准灯头盒螺孔,用螺丝将塑料(木)台固定牢固。 3) 灯座(平座式)安装。把从塑料(木)台出线孔甩出的相线(即来自开关的电源线)与平式灯座中心接线柱触点相连,把零线接到灯座螺口接线柱触点上,然后将灯座与塑料(木)台用螺丝固定好。应注意在接线时防止螺口及中心触点固定螺丝松动,以免发生短路故障。 4) 白炽软线吊灯用吊线盒安装。 (1) 软线加工:软线吊灯安装前应根据图纸计算灯具数量及安装高度掐出灯线长度进行组装。首先将掐好的灯线两端涮锡,套上保护用的塑料软管,一端接好灯座(吊式),另一端穿上吊线盒的盒盖,由于吊线盒和灯座的接线螺丝不能承受灯具的重量,因此灯线在吊线盒盖和灯座内应打好结扣,使结扣处在吊线盒和灯座的出线孔处,之后准备进行现场安装。注意如果使用螺口灯座,相线应接于灯座的顶芯,零线应接于螺丝外皮。 (2) 灯具安装:把从塑料(木)台甩出的接灯线留出适当的维修长度,削出线芯,然后穿入吊装盒的底座线孔内,将吊线盒底座用螺丝固定在塑料(木)台中心上。软线吊灯用胶质吊线盒,在潮湿处用瓷质吊线盒,将吊线盒盖内的灯头线与吊线盒的底座的螺丝进行紧固,之后拧上盒盖,将吊灯放垂直,安装即可完毕。 5) 白炽软线吊灯用法兰盘安装。 (1) 软线加工:吊灯根据设计数量及安装高度掐好灯线长度进行组装,首先将掐好的灯线两端涮锡,套上保护用的塑料软管,一端接好灯座,另一端穿入法兰盘内打好接扣后准备进行现场安装。 (2) 灯具安装:把从塑料(木)台甩出的接灯线留出适当维修长度,削出线芯,线芯应高出塑料(木)台的台面。首先将法兰盘内的吊灯软线在从塑料(木)台甩出的接灯线线芯上缠绕5圈后,将接灯线芯折回压紧、涮锡后,用粘塑料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将包好的接头调顺,扣于法兰盘内,法兰盘与塑料(木)台中心找正后用木螺丝固定即可。 6) 白炽软线吊灯用自在器安装。 (1) 软线加工:首先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及数量,把灯吊线全部预先掐好,应保证在吊线全部放下后,其灯泡底部距地面高度为0.8~1.1m之间。将吊线两端线芯削出进行涮锡,根据已掐好的吊线长度断取软塑料管,并将塑料管的两端管头剪成两半,其长度为20mm,然后把吊线穿入塑料管,把自在器穿套在塑料管上,然后将吊盒盖和灯座盖分别套入吊线两端,再将剪成两半的软塑料管端头紧密搭接,加热粘合,然后挽好保险扣,将灯座盖盖好,准备进行现场安装。 (2) 灯具安装:安装前首先将塑料(木)台甩出的接灯线与吊线盒底座接线螺丝进行连接后并固定吊线盒底座,之后将已经组装好的吊盒内的灯线与吊线盒底座接线螺丝进行连接后拧紧吊线盒盖,将吊灯放垂直即可安装完毕。 7) 壁灯安装。用接线盒安装壁灯时,首先根据灯具的外形选择合适的塑料(木)台,把灯具摆放在上面,四周留出的余量要对称,然后用电钻在木台上开出线孔和安装孔,在灯具的底板上开安装孔,将灯具的灯头线从木台的出线孔中甩出,在接线盒内接头,并包扎严密,将接头塞入盒内,之后把塑料(木)台对正接线盒,紧贴墙面,用机螺丝将塑料(木)台直接固定在盒子耳朵上,调整塑料(木)台使其平整不歪斜,最后配好灯泡、灯伞或灯罩。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打泄水孔,木台与墙面之间应加胶垫。 8) 普通白炽吸顶灯安装。首先将木台固定在天花板的预埋件或盒子上,在吸顶灯安装前需在灯具的底座与木台之间铺垫石棉板,之后将灯具与木台进行固定,无木台时可直接把灯具底板与建筑物表面用螺栓固定,之后进行灯具的接线,若灯泡与木台过近在灯泡与木台中间应有隔热措施(即铺垫3mm厚的石棉板或石棉布隔热),在灯位盒上安装吸顶灯,其灯具木台应完全遮住灯位盒。 9) 组合式吸顶花灯安装。 (1) 组合式吸顶花灯的组装 ① 首先将灯具的托板放平,如果托板为多块拼装而成的,就要将所有的边框对齐,并用螺丝固定,将其连成一体,然后按照说明书及示意图把各个灯头装好。 ② 确定出线和走线的位置,将瓷接头用机螺丝固定在托板上。 ③ 根据已固定好的瓷接头至各灯头的距离掐线,把掐好的导线削出线芯,盘好圈后进行涮锡,然后压入各个灯头,理顺各灯头的相线和零线,用线卡子分别固定后按供电要求分别压入瓷接头灯具组装完后,根据预埋的螺栓和灯头盒的位置,在灯具的托板上找出或用电钻开好安装孔和出线孔,准备进行现场安装。 (2) 灯具安装:安装时把托板托起,将电源线与从组装灯具甩出的导线连接并包扎严密,把导线塞入灯头盒内,然后把托板的安装孔对准预埋螺栓,使托板四周和顶棚贴紧,用螺母将其拧紧,调整好各个灯口,并上好灯泡,悬挂好灯具的各种饰物即可完毕。 10) 组装式吊链荧光灯安装。 (1) 灯具组成:除灯管、启辉器和镇流器外,还有灯架、灯座和启辉器座等附件。 (2) 灯具组装: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进行组装,掐好灯具接线长度并两端涮锡,将吊链挂在灯箱挂钩上。先把管座、镇流器和启辉器座安装在灯架的相应位置上,连接镇流器到一侧灯管的接线,再连接启辉器座到两侧管座的接线,用软线再连接好镇流器及管座另一接线端,并由灯架出线孔穿出灯架,在灯架的出线孔处套上软塑料管以保护导线,导线与吊链叉编在一起穿入法兰盘,应注意这两根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连接处均应挂锡。组装式吊链荧光灯在安装前集中加工,经通电试验后再进行现场安装。 (3) 灯具安装:在建筑物顶棚上安装塑料(木)台,将吊盒或法兰固定在塑料(木)台中心。安装时将灯具导线与吊线盒或法兰盘内甩出的电源线进行连接,当在法兰盘内连接时用粘塑料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理顺接头扣于法兰盘的中心内并固定法兰盘,将灯具的反光板用机螺丝固定在灯箱上,调整好灯角,最后将灯管装上即可。 11) 荧光吸顶灯安装。 根据已敷设灯位盒的位置,确定出荧光灯的安装位置,按灯位盒安装孔的位置,将荧光灯贴紧建筑物表面,荧光灯的灯箱应完全遮盖住灯头盒,在灯箱的底板上用电钻打安装孔,并在灯箱对着灯位盒的位置同时打进线孔。安装时,在进线孔处套上软塑料管保护导线,将电源线引入灯箱内,用机螺丝固定灯箱,在灯箱的另一端应使用胀管螺栓固定,使其紧贴在建筑物表面上,并将灯箱调整顺直。灯箱固定后,将电源线压入灯箱的端子板上,把灯具的反光板固定在灯箱上,最后安装荧光灯管。 12) 荧光吸顶灯在吊顶上的安装。 (1) 灯具组装:为了防止灯管掉下,应选用弹簧灯座,在安装镇流器时,要按镇流器的接线图施工,特别是附加镇流器不能接错,否则要损坏灯管。选用的镇流器、启辉器与灯管要匹配,不能随便代用,荧光灯的组装按说明书及组装接线图进行。 (2) 灯具安装:荧光灯安装在吊顶上,轻型灯具应用自攻螺丝将灯箱固定在龙骨上;当灯具重量超过3kg时,不应将灯箱与吊顶龙骨直接相连接,应使用吊杆螺栓与设置在吊顶龙骨上的固定灯具的专用龙骨连接;大(重)型的灯具专用龙骨应使用吊杆与建筑物结构相连接。灯箱固定后,将电源线压入灯箱内的瓷接头上,把灯具的反光板固定在灯箱上,并将灯箱调整顺直,最后把荧光灯管装好即可。 13) 嵌入式灯具安装。 (1) 嵌入式灯具镶嵌在顶棚中,嵌入筒灯一般安装在吊顶的罩面板上。嵌入式灯具应采用曲线锯挖孔,灯具与吊顶面板保持一致。其他小型灯具可安装在龙骨上,大型嵌入式灯具安装时则应采用在混凝土板中伸出支承铁架、铁件相连接的方法。 (2) 顶棚开孔:灯具安装前应熟悉灯具样本,了解灯具的形式及连接构造,以便确定埋件位置和开口位置大小。先以罩面板按嵌入式灯具开口大小围合成孔洞边框,此边框即为灯具提供连接点,大的吸顶灯可在龙骨上需要补强部位增加附加龙骨,做成圆开口或方开口。 (3) 灯具安装:在吊顶安装后,根据灯具的安装位置进行弹线,确定灯具支架固定点位置。 ① 轻型灯具可以直接固定在主龙骨上。 ② 大型灯具(设计要求做承载试验的)在预埋螺栓、吊钩、吊杆或吊顶上嵌入式安装专用骨架等物件上安装时,应全数按2倍于灯具的重量做承载试验,并填写"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表"。目的为检验其固定程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也为了使用安全。注意应根据灯具的安装位置,用预埋件或胀管螺栓把支架固定牢固。 ③ 重量超过3kg的大型嵌入式灯具,在楼板施工时就应把预埋件埋好,而埋件的位置要准确。 ④ 灯具支架固定后,将灯箱用机螺丝固定在支架上,再将电源线引入灯箱与灯具的导线连接并包扎紧密。调整各个灯口和灯脚,装上灯泡或灯管,灯具的电源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接灯线长度要适当留有余量,最后调整灯具,安装灯罩,调整灯具的边框与顶棚面的装修直线平行即可。 (4) 嵌入顶棚内灯具安装应注意下列要求: ① 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电源线不应贴在灯具外壳、灯线应留有余量。 ② 灯罩的边框应压住罩面板或遮盖面板的板缝,并应与顶棚面板贴紧。矩形灯具的边框边缘应与顶棚面的装修直线平行,如灯具对称安装时,其纵横中心轴线应在一条直线上,偏斜不应大于5mm。 ③ 多支荧光灯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灯内金属间隔片或隔栅安装排列整齐,不应有弯曲、扭、斜等缺陷。 14) 吊杆灯安装。 (1) 灯具组成:吊杆、法兰、灯座或灯架,白炽灯出厂前已是组装好的成品,而荧光吊杆灯需要进行组装。采用钢管做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10mm。 (2) 灯具组装:白炽灯软线加工后,与灯座连接好,将一端穿入吊杆内,由法兰穿出,导线露出吊杆管口的长度不应小于150mm,准备到现场安装。 (3) 灯具安装:先固定木台,然后把灯具用木螺丝固定在木台上。超过3kg的灯具,吊杆应吊挂在预埋的吊钩上。灯具固定牢固后再拧紧法兰顶丝,应使法兰在木台中心,偏差不大于2mm,安装好吊杆应垂直。双杆吊杆荧光灯安装后双杆应平行。 15) 吊式花灯安装。 (1) 吊式花灯组装:首先按照从灯具本身接线盒到各个灯头的距离掐线,将掐好的导线从各个灯头穿到灯具本身的接线盒内,然后把与灯头连接的导线一端盘圈、涮锡后压在各个灯头接线柱上,导线另一端涮锡,在接线盒内理顺各个灯头的相线和零线,根据相序分别连接、包扎并甩出电源引入线从吊杆中穿出。 (2) 吊式花灯安装:固定花灯的吊杆,其圆钢直径不小于灯具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小于6mm。将组装好的灯具托起,并把预埋的吊杆插入灯具内,把吊挂销钉插入后将其尾部摆开成燕尾状,将其压平,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理顺后向上推起灯具上部的扣碗,将接头扣于其内,并将扣碗紧贴顶棚,拧紧固定螺丝,调整各个灯口,安装好灯泡、灯罩。 (3) 大型花灯采用专用绞车悬挂固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 绞车的棘轮必须有可靠的闭锁装置; ② 绞车的钢丝绳抗拉强度不小于花灯重量的10倍; ③ 钢丝绳的长度,当花灯放下时距地面或其他物体不得小于200mm,且灯线不应拉紧; ④ 吊装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作2倍的过载起吊试验; ⑤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除设计另有要求外,一般可用透明尼龙编织的保护网,网孔的规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6) 特种灯具的安装。 (1) 行灯安装: ① 电压不得超过36V; ② 灯体及手柄应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 ③ 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密,灯头应无开关; ④ 灯泡外部应有金属保护网; ⑤ 金属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分上。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所(如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2) 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的导线用橡套软线。 (3) 金属卤化物灯安装:灯具安装高度在5m以上;电源线经接线柱连接,不得使电源线靠近灯具的表面;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4) 投光灯的底座应固定牢固,按需要的方向将驱轴拧紧固定。 (5) 事故照明的线路和白炽灯泡容量在100W以上的密封安装时应使用耐温线。 (6) 36V及以上照明变压器安装: ① 变压器应采用双圈的,不允许采用自耦变压器; ② 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 ③ 外壳、铁心和低压侧应接保护地线。 4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灯具安装完毕,各个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允许通电试运行。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运行时间内无故障。同时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如果发现问题必须断电,然后查找原因进行修复。 [5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成排灯具中心线偏差超出允许范围:在确定成排灯具的位置时,必须拉线,最好拉十字线。 2木台固定不牢,与建筑物表面有缝隙,木台直径在75~150mm时,应用两条螺丝固定,木台直径在150mm以上时,应用三条螺丝成三角架固定。 3法兰盘、吊盒、平灯口不在塑料(木)台的中心线上,其偏差超过1.5mm,安装时应先将法兰盘、吊盒、平灯口的中心线对正塑料(木)台的中心。 4吊链日光灯的吊链选用不当,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更换:带罩或双管日光灯以及单管无罩日光灯链装,应使用镀锌吊链。 5采用木结构明(暗)装灯具时,导线接头和普通塑料导线裸露,应采取防火措施,导线接头应放在灯头盒内或器具内,塑料导线应改用护套线进行敷设,或放在阻燃型塑料线槽内进行明配线。 6各类灯具的适用场所和安装方法,应参考生产厂家提供的安装示意图和说明书进行安装。何种灯具不采用木台直接安装在结构上,应由设计确定。在接地范围内安装的金属外壳灯具,灯具本体上应设有专用接地螺栓。 [6成品保护 1灯具进入现场后应码放整齐、稳固,并要注意防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油漆及玻璃罩。 2安装灯具时不要碰坏建筑物的门窗及墙面。 3灯具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喷浆,以防止器具被污染。 [7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安装较重大的灯具,必须搭设脚手架操作。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其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除设计另有要求外,一般可用透明尼龙编织的保护网,网孔的规格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使用梯子靠在柱子工作,顶端应绑牢。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凳时,必须考虑防滑措施。 3使用人字梯必须坚固,距梯脚40~60mm处要设拉绳,防止劈开;不准站在梯子最上一层工作,梯凳上禁止放工具、材料。 4高空作业,无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安全带并栓在牢固部位上。 5在吊顶房间工作时,现场严禁吸烟和用火。顶棚内如有暗灯,灯位四周应加防火材料,防止起火。(3)布线施工方案1、施工前要求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及操作工人认真熟悉图纸及相关的变更、技术文件,了解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2、进场材料需报验后方可使用。3、穿线及灯具、开关、插座安装工艺流程图 施工前准备→穿引线→带电线→接线→上灯具、开关、插座→调试4、穿引线: 选φ16号钢丝,按回路分别由两人从管口两边穿入钢丝,一边搅、一边注意感觉,搅结上后由一边拉出钢丝,搅钢丝时要注意安全,防止钢丝反弹划伤身体; 5、管内穿线应注意事项: (1)带好管护口、绑好电线、两边呼应,一边拉一边送,两边协调一致,用力不能过猛;(2)导线要求分色,相线选用红色,零线选用蓝色,相线不得用其他颜色代换,接地线选用三色线; (3)导线要求完好,绝缘不得出现拉伤等缺陷; (4)导线在接线盒内预留长度为15公分左右,在箱体内预留为箱体的半周长,要满足接线的需要; (5)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6、室内照明线路采用管配线时,应符合以下要求:① 明管配线,钢管壁厚不应小于1.0mm,装于潮湿、易腐蚀场所的明管,以及埋在混凝土内的暗管,钢管壁厚不应小于2.5mm,管壁应经过除锈和防腐处理。② 采用硬塑料管配线时,明敷设管壁厚不应小于2mm;暗敷设管壁厚不应小于3mm。在易燃、易爆场所,明敷设时,禁止使用硬塑料管配线。③ 钢管或硬塑料管的管径选择,管内导线截面总和(包括绝缘层)不应超过管子有效面积的40 %,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3mm。④ 管子转角处的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管子外径的6倍。敷设于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子外径的10倍。管子的弯曲角度不应小于90°。⑤ 明管采用管卡固定。钢管管卡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5m,当管子外径大于50mm时,管卡间的距离可不大于3.5m。硬塑料管管卡间的距离,管径在20mm以下时为1m,管径在20~40mm 时为1.5m,管径在40mm以上时为2m。⑥ 钢管与钢管之间或钢管与接线盒之间,一般采用丝扣连接。硬塑料管之间可采用套接或焊接。⑦ 采用钢管布线时,同一管路的导线必须穿在一根管内。不同电压的回路,禁止同管敷设,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⑧ 采用钢管或硬塑料管配线,遇有下列情况时,均应加装中间分线盒或接线盒:a. 无转角时,在管线全长每30m处;b. 有一个转角时,在每20m处;c. 有两个转角时,在每12m处;d. 有三个转角时,在每8m处;⑨ 配线管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平行、交叉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配线管与各种管道的最小距离(单位:m)管道名称最小距离平行交叉暖气管0.30.1蒸汽管1.00.3沼气管0.10.17、接线:接线前对每个回路进行绝缘测定。测定边用500型绝缘摇表。电缆选用1000型绝缘摇表,绝缘值不得小于0.5兆欧,如小于0.5兆欧不得接线,查明原因换线。接线选用搅接,搅接不得少于5-6圈,要求紧固、不松动、符合电气联接要求。接线要求所选相线颜色相同、零线、接地线不得出现其他颜色。接头绝缘选用PVC胶布,包胶布不得少于2层,包裹要求紧密,不得松动,不得裸露导线,各回路按图纸要求做好标记接在对应的端子上,每个端子接线不得多于2个,接线端子打钩要按顺时针方向,不得做反。四、工程成本的控制措施1、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材料科负责随时了解市场行情,严格检验所购买材料,严把质量关。2、主要材料供应计划:主要材料供应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保证施工前将所需材料运抵现场。3、材料供应管理:本工程原材料及器材的供应管理,包括采购、运输、半成品加工、保管、质量检查的控制等,按照我公司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中的相关程序执行。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按施工进度安排制定工程原材料及器材的供应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4、施工单位采购材料管理:(1)、本工程在进行物资采购时,应按招标文件及《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合格分承包评价,确定合格的分承包方,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2)、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施工验收范围及设计技术要求,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并向甲方代表(监理)提供有复印件。(3)、自购材料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副本提交甲方代表(监理)备案,向甲方提交到货周报表。5、物资检验(1)、物资检验技术要求按国家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抽检数量、单件的检验结果和判定批量合格与否必须用数据证明,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2)、物资检验后,合格的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的填写《不合格品检验记录》。(3)、检验完毕应对产品进行标识,不合格的隔离,防止误用和错发。6、材料运输、保管、发放管理措施:(1)、物资在搬运、装卸时,操作人员按国家物资保管的有关规定执行,保证其标记的完好和质量的延续。(2)、物资的储存环境、堆放要求、储存期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当储存环境发生变化(如风雨影响)而对材料质量有怀疑,应及时进行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3)、物资的发放按《材料计划表》进行,领用手续齐备,必要时仓库或材料站人员可随车监督,并执行运输途中的保护措施。(4)、发出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未经检验的或不合格的禁止出库,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在本工程中。7、半成品的加工管理措施(1)、技术人员提供图纸和技术要求。(2)、公司材料科负责材料采购,现场按设计要求加工。(3)、质量员负责人员按技术质量要求进行检验、标识。(4)、专人负责物资管理发放,保证不合格的物资发放和使用。8、材料准备:(1)公司材料科负责提供供货商,并经公司有关部门评审合格后采购,供货商必须是国家或行业名录中具有生产和产品合格资质的的厂家。(2)、本工程所用的材料质量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和设计要求,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和甲方代表(监理)的要求。(3)、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和复检报告。(4)、材料按计划采购、供应、运输,并派专人负责检查其质量。(5)、制定严格的材料领用制度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计划领用。(6)、根据材料需用量计划,做好材料的申请、订货、采购或租赁工作,落实计划。(7)、组织材料按需要进场,并做好保管工作。三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一、 进度计划资源的有效利用是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的有效途径,在工程施工中采用平行交叉施工,以使人员和机械达到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值。本工程计划于2014年 月 日开始进场施工,按划分的6个施工段分别进行施工。开工前与甲方联系好施工的一切事宜和进行图纸交底。并协调占地及所有施工中出现的细节问题,力争2014年5 月 1日前竣工。工期30天。(后附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二、施工进度保证措施1、从机械配备、人员落实上的保证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并开展工作,落实工程所需机械及人员,做到边搭设临时设施边进场施工,合理布置机械和劳动力需求量,对每周的施工机械和劳动力平稳情况及时进行调度,确保投入的施工机具能满足施工需要及各工种劳动力的平稳。2、从施工计划编排上保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及足够的劳动力,合理安排流水步距与节拍,组织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编制进度计划,确定关键路线,根据施工情况进行比较分析,调整进度计划,确保总工期。混凝土浇筑工序是影响工程总体进度的关键工序,因此要实行计划动态管理,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机械设备或劳动力的增加调整。3、从材料供应上和时间上的保证提前上报材料需用计划,保证不耽误工期。及时收听天气预报,抢晴天,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施工进度。雨季施工做好防汛措施,尽量减少下雨天气对施工进度的影响。4、从资金落实上的保证在工程开工前,本公司将投入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保证本工程前期所需人员、材料、设备及时到位,确保本工程顺利进行开展施工,对施工过程中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实行专款专用,合理化安排资金。5、从安全生产和后勤生活的保证加强职工安全法规的教育,增强安全生产观念,项目部及施工队成立安全小组,设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督促,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保障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对食堂、宿舍加强卫生管理,让施工人员吃好,睡好,使工程施工顺利进展。四 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一、施工质量目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组织,从公司到项目部,配套管理,形成严格的统一管理体系,定员定岗责任到人。建立从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到操作工人的岗位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职责,管生产必须管质量,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以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将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质量管理体系具体如下:1、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的委托人,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其职责是:认真贯彻上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负责本项目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制定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和规划,听取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汇报,掌握项目工程质量动态。主持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工程质量评定。负责本项目全体职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积级支持质监人员的工作,坚决制止一切不重视质量的行为。负责本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因指导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领导责任。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系,对因抢进度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2、项目副经理职责受项目经理委派负责生产、质量安全及施工现场管理。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按IS09000系列抓好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主管要求抓好安全生产;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技创新,遵守测量、试验等专项工作规范;根据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组织施工,工期进度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管好用好机械设备,提高设备的完好利用率,认真组织劳动竞赛活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和决定。3、总工程师职责项目部总工程师对项目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方针和目标,负责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并随时检查、监督和落实。积极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组织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掌握质量现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攻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处理方案。并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改进。主持并参加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定期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搞好现场质量控制。负责组织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不重视质量的行为,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或返工。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因技术交底不清、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监督检查不够造成的质量事故负领导责任。4、施工员职责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调度、勘察、征地拆迁工作,参加技术交底、过程监控,解决施工技术疑难问题。参与编制竣工资料和进行技术总结,组织实施竣工工程保修和后期服务。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开展新成果的应用。负责验工计价,并对合格产品进行量测计量。负责对试验室、测量队进行管理。6、质量检查员职责质量检查员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上级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公司质量目标和措施,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抓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和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在业务上接受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协助负责人制定、审查、修订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参与验工计价并负责质量签证。参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对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有权提请奖励;对违规操作或不重视质量的行为有权制止,遇有严重影响质量情况,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并报领导处理;有权越级向上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对因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行为追究其责任。总结施工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按规定报送质量报表及总结分析报告。7、施工队队长职责工程队长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贯彻上级指示和要求,领导各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等进行施工,并检查监督。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成果,保证工程质量。均衡组织生产,文明施工。主持工班、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质量攻关。对上级技术、质监人员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因组织指挥不力、方法不当,甚至违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直接责任。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1.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专业质量检查人员,确保工程质量。1.2加强技术管理,认真贯彻国家规范、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组织学习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建立技术考核制度。1.3施工过程中,按部位检查操作方法和施工效果、及时纠正差错。按部位及时填写应检查项目的隐、预检记录单,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接受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和质量检查人员检查。督促班组执行自检、互检制和岗位责任制。工程变更应提前办理。如发生涉及结构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准擅自处理。1.4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以保证工程优良,各工种施工均应遵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要求。1.5 接受建设单位、设计部门、监理单位、运行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2、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采用三检查制度,即班组自检,工种队复检,专职质检员终检。各工种队均由施工经验丰富的工人组成,工地专职质检员由持北京建委颁发的质检岗位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各道工序经过质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在健全质检制度的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每道工序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在技术上进行指导,从而掌握正确的施工工艺,并严格执行交接记录制度,把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确保高质量施工。严格按设计图纸,说明和设计变更及技术规范、监理人员的要求组织施工和验收。3、保证施工工艺标准的主要措施本工程全面推行标准化施工作业,通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落实保证措施,达到工艺标准,进而实现工程质量优良工程。每项工程开工前,由该项工程的主管工程师对各工艺环节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定位方法、功能作用、施工参数、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使所有操作人员心中有数。五 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技术和组织措施一、安全目标:做到无工程事故和重大设备,人身伤害事故,做到职工工伤伤亡指数为零;机电设备、电器设备、小型机电设备检查合格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做到:死亡、重伤、人为机械设备事故为零;轻伤频次低于2‰,无食物中毒。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1、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委员会有项目副经理负责安全施工的具体管理工作,各专业施工队,均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施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形成人人都重视安全的局面。布置生产的同时布置安全,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督促,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的安全规程、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业主关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和法规要求。接受业主方的安全教育,采取防护和隔离措施,以防止施工事故。2、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图(后附)三、技术和组织措施1、主要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工程施工前,明确工程当中的危险源,并针对危险源采取有效的预控措施,每天施工作业前由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危险点告知,并签字确认。1.1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上岗职工必须佩带和正确使用劳动用品。1.2 施工现场的用电机械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电源箱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且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1.3 所有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要设置防护罩。1.4 施工现场应平整,做好排水措施,消防工作,防滑措施。1.5 吊车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或传递物品,在吊臂下严禁站人,非施工人员离开工作区。作业前对被吊物,吊臂角度及现场进行考查验算,从而确定相应的吊车、角度及现场。吊车所支撑地必须密实,满足要求。选择有经验的驾驶人员,每次起吊前对吊绳、吊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早更换。1.6 工程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加强安全行车教育,进入工地卸材必须由专人指挥。1.7 本工程的防火负责人为工程负责人,防火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1.8 氧气、乙炔瓶分别放置、存放地点要严禁烟火,电、气焊时,乙炔和氧气瓶与操作人员保持规程上要求的距离,确保安全操作。1.9 进入现场必须穿戴齐全安全劳防用品。1.10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关键部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1.11 临时用电的架设要符合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开关箱要防潮、绝缘并加锁,接地符合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装置。1.12 施工机械专人管理与操作,机械防护符合安全要求。1.13 管沟边坡要稳定,对危险部位及时采取措施。1.14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其安全距离符合规范及规程。并设专人监护,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在现场指挥施工。2、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2.1 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2.2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2.3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2.4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2.5 严禁在带电和带压力的容器上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2.6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2.7 在密闭通风不良的工作场所内施焊时,必须先排风,确保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2.8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2.9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索或机电设备代替零、地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2.10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2.11 清除焊渣或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2.12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2.13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2.14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2.15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2.16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工作地点,确认无明火后,方可离开。四、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1、安全教育1.1 对参加施工的职工入场前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每天进行班前讲话,告知当天作业内容及危险点预防措施,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生产。1.2 工作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1.3工人应掌握本工程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4 认真履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工作票必须写明危险点及预控措施。1.5施工人员必须签定不违章承诺书。2、安全检查2.1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对重点和危险部位跟踪检查。2.2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改的要立即改,做到定人、定时检、定措施;危险性较大的下发整改通知单,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下发停工令,整改合格后方准复工。3、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认真做好“四不放过”工作。4、 施工现场设 “五牌一图”: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生产一日化标准牌、安全生产计时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牌、施工总平面图。图牌应规格统一,字迹端正,表示明确。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七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一、 文明管理 1、建立专职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在进场施工前由各级文明施工员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认真学习各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使全体职工更进一步重视文明施工的认识,从自身做起,随时随地注意文明施工,成为一个自觉讲文明施工的规范职工,促使每个工地成为“文明工地”。2、挂牌施工,接收群众监督,广泛接受和收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施工队伍面貌。3、施工现场的泥浆及时清洗,不准带泥流入河道及施工场地外。严格执行专职文明施工员三班制佩卡巡回检查制,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并有文明施工员负责交班责任岗位移交手续。4、若发现问题由当班文明施工员负责,按情节严重予以处理。工地材料、机械堆放整齐、合理,既对施工有利,又使用方便;临设比重整齐,专职人员管理卫生,室内外保持清洁。 5、发现公用管线应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严加保护。做到规范化施工,争当“文明施工人员”,严禁打骂行为,对扰事者予以重罚。遵守宪法,服从政府一切政策法令,及时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订立治安协议,在政府部门指导和支持下,搞好治安保卫工作。6、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所在班组长负责进行文明施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标准的思想觉悟和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操作,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发扬风格。7、突出标准化、文明施工宣传气氛,挂设统一标牌,设置宣传栏,使每一个人员树立“文明施工标化管理体制在心”的思想意识,从而自觉地付诸于实践的施工操作中。8、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为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违章作业,消除一切事故。二、场容场貌文明1、按规划布置临时施工设施,建立平面信息信号管理,对各项生产、生活设施、道路、管线、电力线路、各类物资放置场地及临时仓库实行平面动态管理,定期检查考评,有奖有惩。对作业环境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工序实行挂牌标示的方法。场地按规划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排水有组织。2、物资及设备物资按类别采取库房和大棚两种方式储放,做到料架整齐划一,分区合理,产品表示正确,检验状态无遗漏。定点加工机具应设防雨棚,做到机具维护到位,性能可靠,表面清洁。3、综合治理搞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封闭式管理,教育职工遵守作业秩序和现场管理纪律,搞好职工宿舍文明评比活动,做到整齐、明亮、通风,建立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体系,制定巡查保卫及值班交接记录制度,防止外部闲杂人员内损坏成品和半成品,盗窃施工物资,搞好路、地关系,为顺利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4、环境保护及消防措施4.1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公司将于当地政府密切合作,按规定控制施工污染,减少粉尘及噪音污染,为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4.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公司将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人员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所有关于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化学物质、污水、废料和垃圾以及土方等有害物质对大气的污染,并且应采取科学和规范化的施工方法,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4.3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的贮放。4.4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工程安全防范工作。4.5 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施周围,要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引起火灾。4.6 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燃电炉,乱仍烟头的不良习俗。4.7 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养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5、卫生防疫措施5.1与当地医院联系,到工地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防止职业病和传染病的蔓延。5.2加强同当地医疗卫生单位的联系,及时抢救突发病员。5.3工地派专人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以防病毒传播。5.4施工生活区内做到清洁、卫生、教育民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理发、勤洗澡、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随地吐痰、大小便。5.5加强卫生教育宣传力度,使卫生落实到工地每个员工。售后服务:1、施工完工后由使用方组织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2、保修期为3年。第四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目 录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7-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7-3 税务登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 7-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7-5无虚假、恶意质疑投诉记录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7-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7-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7-9具有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资质。7-10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售后服务承诺附件1 投标书(格式)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方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文件。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中显著处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向贵方提供的投标货物参数表、投标货物售后服务表、投标方指定的代理商明细表、投标方标明媒体价出处表均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贵方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优惠幅度保证供货。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且我方知道,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方、其它供应商或评标委员会恶意串通的;(4)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方进行协商谈判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投标方代表姓名:投标方代表联系电话:投标方(公章):投标方代表(签字):日 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附件2 投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名称投标总价(元)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备注投标总价合计(小写)(大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1份。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附件3中的总价相一致。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数 量原厂地和制造商名称单 价总 价备 注1.2.3.4.5.6.7.总价(大写)(小写)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附件4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序 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主要规格数 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其 它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序号货物名称谈判文件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谈判文件条款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注:须明确标明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目 录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7-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7-3 税务登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 7-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7-5无虚假、恶意质疑投诉记录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7-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7-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7-9具有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资质7-10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单位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公章,可视为无效投标。)附件7-1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年检章要清楚,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7-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附件7-3 税务登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 附件7-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附:被授权人姓名:职 务: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编 码:传 真:电 话:注:如无法人代表签字并签章,视同无效投标。附件7-5 无虚假、恶意质疑投诉记录声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7-6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可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提供原件。 (注: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4、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存款证明无效。 附件7-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7-8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件7-9具有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附件7-10 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1 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买 方:卖 方: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在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集中采购机构)以 (项目编号)谈判文件进行采购。经谈判小组评定 (卖方)为成交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 b.成交通知书c.报价文件(含澄清文件)d.谈判文件(含谈判文件补充通知)e.其他协议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约定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第六章合同一般条款(合同范本,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 “货物”(含进口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 “买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 技术规范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 知识产权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 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 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 交货方式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0日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付款条件付款条件见 “合同特殊条款”。9技术资料9.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10日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9.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9.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 日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0 质量保证10.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0.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0.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投标方视情况自定)11检验和验收11.1在交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10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11.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1.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2索赔12.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2 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2.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3延迟交货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3.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 违约赔偿14.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5 不可抗力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2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6税费16.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17.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7.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违约解除合同18.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8.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8.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8.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9 破产终止合同19.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0 转让和分包20.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0.2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载明。21合同修改21.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3 计量单位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4 适用法律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5 履约保证金25.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2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5.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支票或汇票(不收取现金)。25.4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25.5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26 合同生效和其它26.1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1份。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将合同其余2份报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存档1份、西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1份。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5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1.6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1.7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由用户指定。6、交货方式6.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8、付款条件8.1合同中约定 10、质量保证 11、检验和验收11.2 货物运抵现场,由卖方安装调试,验收遵循买方指定的验收流程。12、索赔:12.3 索赔通知期限:15天。15、不可抗力 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人履约保证金,按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中约定扣留合同总价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