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号公告:关于扬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的公告

2021年第1号公告:关于扬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央、省市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审计工作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主要审计了市本级和3个功能区、市农业农村局等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4个专项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同时实施了3个政策执行跟踪审计、2个企业审计和审计调查、13个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跟踪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审计署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各单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市经济运行稳健向好发展,努力实现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促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防控专项资金5.37亿元。多措并举复工复产,拨付援企稳岗资金1.6亿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投入23.9亿元。安排文旅支出7.69亿元,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安排重大项目投资42.32亿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保持财政可持续运行。加大结余往来款项盘活力度,收缴65家预算单位专项资金2亿元。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措施,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分别压减21.7%、31.9%,压减支出预算金额达5.61亿元、0.23亿元。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效果挂钩机制,对488项专项绩效目标审核调减支出预算12.36亿元,占申请金额100.15亿元的12.35%;运用2018年实施的7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调减6个项目支出预算1.65亿元,占申报总额4.03亿元的40.89%。

——审计整改不断深化,推动工作规范管理优化。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推行审计整改挂账销号制度,有关地区和单位认真整改上年审计发现问题,财政财务管理不断健全完善。

一、2020年市本级和3个功能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和3个功能区加大收入组织力度,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21亿元,增加6.1%;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与“过紧日子”政策措施并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34亿元,增长14.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4.58亿元、支出182.4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5亿元、支出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2.97亿元、支出205.79亿元,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要求未充分落实;2.预算收支管理不够规范;3.预算绩效管理不够精细;4.部分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缓慢。5.政府购买服务不够严格;6.财政管理不够完备。

二、4个专项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审计情况

(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使用运行等审计情况

2020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出台减免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不断加强基金运行管理,稳步推进基金统筹改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未全部到位;2.保险待遇审核不严格出现违规支付现象;3.基金存放管理不够规范。

(二)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专项审计情况

2019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统一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在提高医疗保障能力、保障群众病有所医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三)市本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苏北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改革决策部署,率先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卫生材料占比控制不尽达标;2.医保支付改革不够到位;3.落实采购政策不够深入。

(四)2019年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扬州援疆指挥组认真执行援疆政策,有序推进援助项目建设,省前方指挥部批复的20个援助项目,除1个项目调整未实施外,其他19个项目全部完成,投资资金1.1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2.个别项目未全部投入使用;3.个别项目实施绩效不明显。

三、3个政策执行跟踪审计情况

(一)邗江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邗江区积极稳妥安置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开展非法捕捞整治执法监管,较好完成了阶段性禁捕退捕任务。截至2021年2月底,下达财政资金2.09亿元,已使用1.8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渔民未签订补偿协议;2.少量渔民未上岸定居;3.未对退捕渔民充分开展就业培训;4.超范围统筹退捕渔民社保资金;5.尚未制定本地禁钓管理办法,渔政执法装备尚未到位。

(二)生态新城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我局对生态新城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生态新城出台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实施意见及其补偿控制操作细则,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房屋价值评估以及补偿资金拨付使用跟踪监管,基本完成了房屋征收(拆迁)项目任务。抽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时间不够充足;2.服务单位选择不够规范;3.补偿政策执行不够到位;4.未建立全区安置房源管理系统。

四、市本级和功能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市属功能区国有企业2019年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市属功能区稳步推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但国有企业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较弱,普遍处于亏损状态,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补助或发行债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出资人职责履行不够到位;2.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3.经营业绩考核不够完善。

(二)扬州建工控股公司2018至2020年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建工控股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聚焦核心主业,推进项目建设,主要运营指标稳中有升,较好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重大经济决策不够合规;2.少数大额招标采购不够规范;3.一些财务核算管理不够严谨。

(三)2个功能区所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审计情况

我局在对生态新城、景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时,也发现2个功能区所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足额缴纳租金税费;2.未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发行中期票据;3.公益性基金借款未清理。

五、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跟踪审计情况

2020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对大运河博馆、东部客运枢纽、三湾湿地公园等13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报审投资额23.48亿元,在建设单位初审核减3.07亿元的基础上,审计再核减0.9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项目单位能履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加强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管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按期有序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不够到位;2.部分施工签证管理不够规范;3.部分项目未及时完成交工结算编审工作。

六、审计建议

(一)活化预算收支统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依法组织收入预算编制,将预算单位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及时缴库。统筹各类资源资产,结合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申请单位预算。分类细化代编预算编制,夯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加强四本预算资金调度统筹,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宽平衡。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健全公用经费支出标准,精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加有效保障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跨年度预算平衡。

(二)优化财政支出政策,培植发展税源经济

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过程。强化支出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实现有限公共资源与政策目标有效匹配。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支出,既聚焦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又服务小微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精准度和绩效性,培植和发展税源经济。

(三)硬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约束

推进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和评价成果运用,提高政策和项目预算管理质量,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转移支付、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预算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四)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

推动预算单位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完善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健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将财政财务信息内容从预算收支扩展至资产、负债、投资等方面。建立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决算数据比对和财政运行情况分析,全面客观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与财政可持续性情况。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做好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有机衔接。


标签: 审计 执行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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