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项目中标公告
濉溪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项目中标公告
濉溪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F-2021-002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冶地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本次调查评价参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四类图斑为对象,分指标逐图斑进行评价,形成是否适宜开发成耕地(即宜耕性)的明确结论 ,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要求开展验收。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炜(组长)、王玉丽、朱信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标准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濉溪县岱河路74号
联系方式: 138*****55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宏发半岛1栋1702室
联系方式:152*****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2*****818
2021年1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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