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区】六安市人民医院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示

【市直区】六安市人民医院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示

六安市人民医院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信息时间:2021-11-26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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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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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医院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AHKS-********-2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2号城市公馆B地块商业1幢2616/2617室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捌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86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A/B型超声诊断仪

品牌:天津迈达

规格型号:ODM-2100S

数量:1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友谊北苑北门西侧1413号商铺,联系电话:189*****6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6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友谊北苑北门西侧1413号商铺

联系方式:189*****679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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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超声诊断仪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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