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温郊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温郊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温郊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FJXS招(2021)-QL008

本工程于202111 26日下午15:30时清流县林业局会议室开标,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林业局

地址: 清流县长兴中街259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电话:153*****558

地址: 清流县水东路389栋35号 邮编:365300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 清流县温郊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监理服务费:该项目监理费计价暂按242万元计算,监理费约为7.99万元,该项目监理费最终结算按施工中标价的 3.3% 整结算监理服务费

工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徽惠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3892

第二中标候选人

厦门天恒建业管理有限公司

73892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联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3892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11126日至20211130日。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布。

5、监督部门:

清流县住建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标准化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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