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上海福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04-01 08:46:21 | ||||
项目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5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成交供应商: | 上海福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系人: | 张敬洁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总机:021-********;直线:***-******** | ||
电子邮件: | hujiong1970@hotmail.com | 电子邮件: | zhangjingjie@fuhuash.com | ||
开始日期: | 2014-03-12 14:00:31 | 送货地点: | 上海市空港一路171号(虹桥机场内) | ||
截止日期: | 2014-03-31 14:00:31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021-********转 | ||||
资质要求: | 1、为方便供货和保证本地化及时售后服务质量,本次竞价限在上海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联想ThinkPad协议供应商参与(外地供应商需提供在上海正规分支机构有效证明文件)。 2、所有产品及配件都要求为原厂生产的全新原装无损坏正品行货。3、所供货物须由供应商派人送货上门,不得使用快递发货或者客户自提等方式。提供上门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并现场进行使用指导。 4、网上报价为最终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费用。 5、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原厂服务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 ||||
报价总金额: | 35,4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上海福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35,4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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