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一次性使用湿化鼻氧管等挂网产品开展增补申报工作审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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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关于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一次性使用湿化鼻氧管等挂网产品开展增补申报工作审核结果公示

各相关企业:

关于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一次性使用湿化鼻氧管等挂网产品开展增补申报审核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点击链接查看:

1、申报产品信息审核结果。

其中,申报企业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其所申报的产品信息均不予通过。因规格型号等信息受字段限制,故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3日17:00。

1.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使用云南省高值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V3.0的账号密码于2021年12月3日17:00时前登录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申诉(质疑)系统V3.0(http://112.112.12.17:7009/com.hsnn.hccmpa/login.html)提交申诉或质疑材料。

2.无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的企业,应在2021年12月3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zhjgk701@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申诉质疑”。

3.登陆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请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应办事须知办理。

4.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4)邮件提交材料包括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须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递交材料的可不提供)、申诉/质疑汇总表(附件4)(需提交电子版)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5)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

附件1:申报产品规格型号列表.xlsx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附件4:申诉质疑汇总表(格式).xlsx

附件5:耗材申诉(质疑)系统操作手册.pdf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云南

标签: 留置针 审核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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