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胸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第一批)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胸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第一批)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胸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第一批)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胸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第一批)(项目编号:GN2021-05-4259),于2021年11月19日9时30分举行评标(评审)会议,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01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宙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02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康徕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山东威瑞外科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中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03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宙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04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山东威瑞外科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康徕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中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05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玖健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昱璟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06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康徕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中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07包:本标包流标。
第08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比格尼斯医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康徕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09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10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中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康徕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11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12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中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康徕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13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宙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14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中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15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宙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16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中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山东威瑞外科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第17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18包:本标包流标。
第19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20包:本标包流标。
第21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22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乾予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国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23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24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乾予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中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25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26包:本标包流标。
第27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第28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比格尼斯医药有限公司
第29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宙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30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比格尼斯医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乾予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31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宙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32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比格尼斯医药有限公司
第33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国药控股安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葆龙卫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34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国药控股安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省惠众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第35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葆龙卫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国药控股安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36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国药控股安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37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省卫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38包:本标包流标
第39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康徕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40包: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安徽乾予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9日17时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张怀远,****-********。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及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胸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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