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南京(红)油墨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告

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南京(红)油墨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告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对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南京(红)油墨采购项目(二次)于2021年11月24日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小组根据招标需求情况,组织技术和商务评标,评标内容包括价格、技术、质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现场评审,投标人评标情况如下:

一、评标结果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徐州永丰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

(不含税):

*******.00

(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零贰佰陆拾伍元整)

得 分:

87.00

增值税税率:

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湖南鹰鲲油墨化学品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

(不含税):

*******.06

(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贰仟零玖拾捌元零陆分)

得 分:

82.47

增值税税率:

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上海峰彩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

(不含税):

*******.98

(人民币贰佰壹拾肆万玖仟伍佰陆拾壹元玖角捌分)

得 分:

78.04

增值税税率:

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评委名单

张慧玲(评标委员会组长)、黄志全、濮家斌、梁向明、马文海(甲方专家)。

三、公示期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1日。

四、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网站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有异议的应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1)异议书(内容包含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以上材料,异议人须在每一页上加盖公章。 异议提出时间:异议需在有效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98号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培训中心6楼

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的联系电话。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57*****029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宁夏弘德工业园区经三路西侧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98号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培训中心6楼

联 系 人:李云峰 联系电话:132*****002

,宁夏,南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装材料 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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