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如意垃圾中转站搬迁建设工程

韶山市如意垃圾中转站搬迁建设工程

韶山市如意垃圾中转站搬迁建设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9日

发包方(全称):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承包方(全称):湖南嘉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如意垃圾中转站搬迁建设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1】021号

(3)项目内容:以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则以发包方书面确认为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46800.00元

大写:肆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承包方

参数/技术说明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工程

湖南嘉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见采购文件

1

44680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自2021年05月16日开工至2021年06月29日完工;

地点:韶山市清溪镇如意村;

方式:包工包料。

4.付款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后付款到审定总额的97%,余款(3%质保金除外)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工程预算文件;

(10)其它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付清尾款时止(有关保修条款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发包方2份,承包方2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5月12日

甲方:(公章)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乙方:(公章)湖南嘉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中转站 搬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