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13年第二批及2014年第一批通村油路(水泥路)工程(罗汉中学至茶子林一标段)中标结果

普安县2013年第二批及2014年第一批通村油路(水泥路)工程(罗汉中学至茶子林一标段)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经依法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按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工程项目

普安县2013年第二批及2014年第一批通村油路(水泥路)工程(罗汉中学至茶子林一标段)

代理机构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普安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单位

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单位投诉电话

****-*******

开标时间

2014年03月27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标金额

项目经理

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

义乌市宏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9

黄国林

6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大西南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4

赵小山

6个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隆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7

钟波

6个月

公 示 期

2014年04月02日 至 2014年04月08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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