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0179-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中医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瑞信空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全院空调深度清洗、消毒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17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全院空调深度清洗、消毒 | 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477515 | 合计金额小写: 477515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柒万柒仟伍佰壹拾伍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的要求,施行医院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管道及部件等清洗、消毒服务。主要包括风机盘管清洗并消毒、通风管道清洗并消毒、新风机组清洗并消毒、空调风柜清洗并消毒、多联机组清洗并消毒、净化机组清洗并消毒、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等。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风机盘管Y型过滤器清洗 | 台 | 清洗 | 25 | 750 | 18750 | | 2 | 风机盘管过滤网清洗 | 台 | 清洗 | 10 | 750 | 7500 | | 3 | 风机盘管表冷器清洗 | 台 | 清洗 | 68 | 750 | 51000 | | 4 | 风机盘管风轮清洗 | 台 | 清洗 | 68 | 750 | 51000 | | 5 | 风机盘管出风口清洗 | 个 | 清洗 | 10 | 750 | 7500 | | 6 | 风机盘管回风口清洗 | 个 | 清洗 | 10 | 750 | 7500 | | 7 | 风机盘管托水盘清洗 | 个 | 清洗 | 15 | 750 | 11250 | | 8 | 风机盘管冷凝排水管路疏通除垢 | 台 | 清洗 | 38 | 750 | 28500 | | 9 | 风机盘管消毒 | 台 | 消毒 | 10 | 750 | 7500 | | 10 | 风机盘管盘管拆装 | 台 | 拆装 | 35 | 750 | 26250 | | 11 | 新风机Y型过滤器清洗 | 台 | 清洗 | 40 | 58 | 2320 | | 12 | 新风机过滤网清洗 | 台 | 清洗 | 10 | 58 | 580 | | 13 | 新风机表冷器清洗 | 台 | 清洗 | 110 | 58 | 6380 | | 14 | 新风机风轮清洗 | 台 | 清洗 | 140 | 58 | 8120 | | 15 | 新风机出风口清洗 | 个 | 清洗 | 10 | 58 | 580 | | 16 | 新风机回风口清洗 | 个 | 清洗 | 10 | 58 | 580 | | 17 | 新风机冷凝排水管路疏通除垢 | 台 | 清洗 | 60 | 58 | 3480 | | 18 | 新风机消毒 | 台 | 消毒 | 20 | 58 | 1160 | | 19 | 空调风柜整机清洗 | 台 | 清洗 | 2600 | 1 | 2600 | | 20 | 空调风柜整机消毒 | 台 | 消毒 | 200 | 1 | 200 | | 21 | 通风管道风管清洗 | ㎡ | 清洗 | 22 | 4000 | 88000 | | 22 | 通风管道风管消毒 | ㎡ | 消毒 | 10 | 4000 | 40000 | | 23 | 多联机过滤网清洗 | 台 | 清洗 | 10 | 230 | 2300 | | 24 | 多联机检修人工费 | 台 | 检修 | 20 | 230 | 4600 | | 25 | 多联机风轮拆洗 | 台 | 拆洗 | 210 | 230 | 48300 | | 26 | 多联机主机翅片清洗 | 台 | 清洗 | 125 | 49 | 6125 | | 27 | 净化机组内外壁清洗 | 台 | 清洗 | 225 | 7 | 1575 | | 28 | 净化机组电机叶轮清洗 | 台 | 清洗 | 135 | 7 | 945 | | 29 | 净化机组冷凝水接水盘清洗 | 台 | 清洗 | 120 | 7 | 840 | | 30 | 净化机组消毒 | 台 | 消毒 | 40 | 7 | 280 | | 31 | 空气检测费用 | 项 |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 30000 | 1 | 30000 | | 32 | 安全施工措施 | 项 | / | 6800 | 1 | 6800 | | 33 | 文明施工、卫生措施 | 项 | / | 5000 | 1 | 5000 | | 合计 | | 477515 | |
注:通风管道分普通区和净化区,普通区包括内科楼、外科楼、门诊楼所有通风管道。净化区包括手术室、ICU净化空调所有通风管道。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2-01 ——2022-01-31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中医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其合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650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根据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经甲方各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对完成情况的签字确认施工记录表和乙方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254.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验收之日起六个月后甲方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75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余下10%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付清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华信支行(长沙瑞信空调科技有限公司:***************)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总要求:依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要求。 (1)清洗过程中不得产生交叉污染;清洗后视觉检查应达到;被清洗的管道无污染物残留。通风管道的清洗应采用专用清洗设备,包括:风管内部观察与记录(摄像、录像)设备、机械清洗设备(机器人、气动刷、电动刷、手工刷、高压气枪、高压风枪等),及其他配药设备、工具、器械。 (2)清洗各区域中央空调风机盘管(含风机叶轮、翅片、过滤网、Y型过滤器、冷凝水托盘等)、出风口、回风口等,并消毒。 (3)清洗各区域新风机(含翅片、出回风口、Y型过滤器、过滤网等),并消毒。 (4)空调风柜整机清洗,并消毒。 (5)清洗各区域多联机室内、室外机,并消毒。 (6)净化机组(手术室、ICU)机组内壁、电机叶轮、冷凝水接水盘清洗机组外部,并消毒。 (7)清洗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原有设施及装修,如破坏须及时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问题由乙方负责。 (8)中央空调清洗期间,不得影响清洗区域的营业工作。 (9)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清洗消毒完成后须提交各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对完成情况的签字确认施工记录表。 (2)清洗消毒完成后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检测,第三方合格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开工前2天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如下: ①提供乙方清洗服务所需的水、电以及施工场地等条件。 ②配合乙方的清洗服务,安排作业时间,负责协调其它部门配合乙方清洗服务。 (2)在乙方施工完成后,及时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按照合同的条款按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清洗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洗、检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保证所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确保合同施工工期。 (3)文明、安全施工,清洗需在甲方后勤服务部、院感科指导与要求下开展,清洗时须预先与科室沟通衔接好特别是手术室,ICU(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 (4)现场树立公示公告牌、警示标志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 (5)工作现场做好隔离,确保不致发生交叉感染。 (6)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7)清洗消毒过程应采取风管内部负压并保持作业区隔离、覆盖、污物清除密闭、收集、防止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 (8)乙方清洗完毕,作业场地恢复原貌,如有损坏,负责维修复原。 (9)乙方应保证施工安全,安全、人身伤害等事故和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给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10)乙方无条件遵守和配合甲方制定的施工守则及各项安全规定。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合格为止。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之附件如与本合同相抵触,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交付发包方,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3)超出合同外的业务,双方协商按相关规定另行计费。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浏阳市北正中路67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一段699号恒大雅苑27栋2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