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设备项目履约验收公示
淳安县公安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设备项目履约验收公示
淳安县公安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设备项目履约验收公示
二、合同名称:淳安县公安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设备项目
三、项目编号:CAZFCGGK2020-34号
四、项目名称:淳安县公安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淳安县公安局
地 址: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
联 系 方 式:139*****513
供应商(乙方):杭州维慕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秋溢路500号乐通科技园3号楼502 室
联 系 方 式:139*****1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平板电脑,红黑打印机,签名捺印板等
服务要求:设备运行稳定,运行正常
服务期限:2020.11.10-2023.11.09
服务地点:淳安县公安局
七、验收日期:2021年03月1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方友军,童伟传,郑旭明,郑玮,方世平
九、验收意见:设备功能达到招标要求,设备运行稳定,施工质量合格,资料齐全,达到验收要求。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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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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