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设备项目履约验收公示

淳安县公安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设备项目履约验收公示

淳安县公安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设备项目履约验收公示

一、合同编号:11N****************1

二、合同名称:淳安县公安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设备项目

三、项目编号:CAZFCGGK2020-34号

四、项目名称:淳安县公安局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淳安县公安局

地 址: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

联 系 方 式:139*****513

供应商(乙方):杭州维慕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秋溢路500号乐通科技园3号楼502 室

联 系 方 式:139*****1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平板电脑,红黑打印机,签名捺印板等

服务要求:设备运行稳定,运行正常

服务期限:2020.11.10-2023.11.09

服务地点:淳安县公安局

七、验收日期:2021年03月1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方友军,童伟传,郑旭明,郑玮,方世平

九、验收意见:设备功能达到招标要求,设备运行稳定,施工质量合格,资料齐全,达到验收要求。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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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办案 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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