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恩施三中演播室项目2标段(装修)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恩施三中演播室项目2标段(装修)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恩施市三中虚拟演播室改造项目(二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HBES-YXDZ-21203
四、项目名称:恩施三中演播室项目2标段(装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
2.地址:恩施市龙凤镇建设大道522号
3.联系方式:****-*******
4.供应商(乙方):湖北轩辕冶建建设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盛和景园5栋2单元501室
6.联系方式:151*****4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5.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 指派李圣利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5.4 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 负责施工现场各项管理:
(1)无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相应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房屋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支付相关费用。
2、服务要求: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自检合格的检验并填报隐蔽工程检查表;
(3)竣工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5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 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8.5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 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 年。
3、服务期限:30天
4、服务地点:恩施市第三高级中学
七、验收日期:2021-11-27
八、验收组成员:张晓银、向宏涛、张达平、李杰、程良华
九、验收意见:装修完成,合乎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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